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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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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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
场内简称 白银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1226
交易代码 161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6,996,341.4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8 月 17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力求每日基金净值增长率在扣除相关费用前与上海期货
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相当。相关费用指投资管理运作
投资目标
中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必要费用或成本,如管理费、托管费、交
易费用等。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白银期货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投资策略
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
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
风险收益特征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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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ubssdic.com
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心 46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732,420.92
本期利润 -2,724,761.8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2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0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2,015,041.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个月 -2.23% 0.73% -2.19% 0.72% -0.04% 0.01%
过去三个月 -7.16% 0.75% -6.65% 0.74% -0.51% 0.01%
过去六个月 -5.25% 0.71% -4.57% 0.69% -0.68% 0.02%
过去一年 -12.63% 1.10% -6.36% 1.07% -6.27%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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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合同
-8.00% 1.04% 12.78% 1.08% -20.78% -0.04%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因此
本基金选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作为本基金的投
资业绩评价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8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
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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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
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 2017 年 6 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 66
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在境
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和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
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博弘投资
有限公司、上海数君投资有限
公司、上海一维科技有限公
司。2010 年 6 月加入国投瑞
银。现任国投瑞银瑞福深证
1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本基金基金 2015-08- (LOF)、国投瑞银中证下游
赵建 - 14
经理 06 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国投瑞银金
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
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
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本基金基金 2015-12- 协会会员。曾任华联期货研究
邹立虎 - 8
经理助理 09 员、平安期货研究员、中信期
货研究员。2015 年 6 月加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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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投资部,现任国投瑞银白
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和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
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
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
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
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在兑现强劲的川普交易潮和联储加息后,国际白银价格总体呈现弱
势震荡格局。受人民币升值影响,上期所白银价格涨幅低于 COMEX 白银,基本回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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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2016 年下半年人民币贬值导致的内外价差;受整体工业品下滑的拖累,白银表现逊
于黄金,金银比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白银期货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
究应对期货合约到期、展期等机会成本、同时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
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2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5%,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白银或将面临较好的投资机遇期,总体表现可能呈现先抑后
扬的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基于美元决定白银大周期的核心逻辑,同时基于对欧美货币政策趋于同步背
景下的美元见顶判断,我们认为白银底部在 2015 年底已经探明,自 2016 年 7 月份开始
至今接近 1 年的调整是对于底部的确认过程,历史经验来看,确认成功后的机会是最值
得期待的,一方面从供需格局反映市场已经出清;另外一方面从资金博弈的角度反映底
部供应的衰竭及需求的介入主导;中短期来看,由于美元、美债收益率处于低位,如果
回升会对于贵金属再次有一轮冲击,不过影响应该有限,因为前两者过去半年的回落给
贵金属带来的回报非常有限;
第二:从市场风险偏好与避险情绪切换的角度来看:欧美股市都处于相对高位,反
弹持续的时间和幅度都已经较为充分,同时反映经济敏感度的高频指标工业品价格经过
今年 5-7 月份的大幅反弹已经较为充分兑现中国经济阶段性好于预期的现实,基于政策
仍将趋紧及货币收缩的大环境,我们认为今年四季度起政策和经济环境可能趋于负面,
工业品价格仍有显著回落风险,盈利的下滑可能也拖累以股市为代表的风险资产,市场
风格有望在两年后再度切换到避险资产上来;川普政策方面,即便刺激经济的方案兑现,
考虑到市场已经有过预期,参考日本安倍经济学的经验,可能也难以显著提升风险偏好;
第三:从资金的角度来看,当前 CFTC 黄金、白银的净多持仓已经较历史高点大幅
缓解,净多持仓已经回落到 2015 年 4 季度左右的水平,我们认为,市场情绪层面已经
对利空释放的较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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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从金银比值来看,由于过去一年贵金属总体呈现调整,二次探底的格局,金
银比值上升符合历史规律,未来如果市场走出调整,开启新一轮升势,那么金银比值将
再次回落,我们更加看好白银未来的价格向上的弹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已实现收益为-3,732,420.92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981,299.93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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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9,157,513.15 85,825,423.72
结算备付金 20,468,601.27 47,577,359.44
存出保证金 28,266,630.00 49,602,972.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9,891,000.00 217,308,330.4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9,891,000.00 217,308,330.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4,000,000.00 27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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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864,116.75 3,253,359.5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57,553.16 17,888,26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06,405,414.33 691,455,711.15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52,590.13 69,950,275.01
应付赎回款 1,906,349.93 1,028,491.18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4,638.05 463,110.92
应付托管费 60,927.65 92,622.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1,100.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5,867.10 263,875.69
负债合计 4,390,372.86 71,799,474.99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436,996,341.40 637,927,161.97
未分配利润 -34,981,299.93 -18,270,925.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2,015,041.47 619,656,236.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6,405,414.33 691,455,711.15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920 元,基金份额总额 436,996,341.4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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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 262,503.12 28,762,819.99
1.利息收入 6,230,929.37 1,297,492.0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4,129.88 95,042.41
债券利息收入 3,021,833.18 913,485.6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784,966.31 288,964.0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446,644.45 10,147,150.2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9,416.27 -95,114.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8,357,228.18 10,242,264.85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1,007,659.05 16,999,044.00
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70,559.15 319,133.73
减:二、费用 2,987,264.99 943,178.66
1.管理人报酬 2,232,953.50 614,320.56
2.托管费 446,590.81 122,864.1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33,242.68 43,708.75
5.利息支出 - 869.3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869.36
6.其他费用 174,478.00 161,415.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24,761.87 27,819,641.3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24,761.87 27,819,641.3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637,927,161.97 -18,270,925.81 619,656,236.16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2,724,761.87 -2,724,7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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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200,930,820.57 -13,985,612.25 -214,916,432.82
数(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98,638,129.84 -37,217,596.23 961,420,533.61
2.基金赎回款 -1,199,568,950.41 23,231,983.98 -1,176,336,966.4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 - -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436,996,341.40 -34,981,299.93 402,015,041.47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84,880,872.95 -6,447,122.03 78,433,750.92
(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27,819,641.33 27,819,641.33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282,327,715.32 -1,813,918.64 280,513,796.68
数(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0,530,186.93 -4,727,617.27 535,802,569.66
2.基金赎回款 -258,202,471.61 2,913,698.63 -255,288,772.9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 - -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367,208,588.27 19,558,600.66 386,767,188.93
(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第 13 页,共 26 页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79 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白银
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6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
为 346,606,657.1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白银期货合
约、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第 14 页,共 26 页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
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
示如下:
(1)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
值税 。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
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第 15 页,共 26 页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 交总额的
比例 比例
安信证券 348,000,000.00 4.25% - -
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数据。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第 16 页,共 26 页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32,953.50 614,320.5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594,545.70 134,091.01
费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46,590.81 122,864.1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
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第 17 页,共 26 页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份
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
关联方名称
30日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9,157,513.1 3,947,235.6
中国银行 62,485.62 21,401.30
5 5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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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
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
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
征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
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
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颁布的财税[2017]2 号《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颁布的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
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
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
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序号 项目 金额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69,891,000.00 41.80
其中:债券 169,891,000.00 41.8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4,000,000.00 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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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626,114.42 7.29
7 其他各项资产 32,888,299.91 8.09
8 合计 406,405,414.3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69,891,000.00 42.2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69,891,000.00 42.2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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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合计 169,891,000.00 42.2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1 140225 14 国开 25 500,000 50,095,000.00 12.46
2 160212 16 国开 12 500,000 49,990,000.00 12.43
3 170203 17 国开 03 500,000 49,820,000.00 12.39
4 160419 16 农发 19 200,000 19,986,000.00 4.9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公允价值变
合约市值 风险说明
动
沪白银 403,809,000 -4,079,965.
AG1712 6,700 -
1712 合约 .00 34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4,079,965.34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8,357,228.18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969,923.18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白银期货
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在条件
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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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266,63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64,116.75
5 应收申购款 757,553.1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888,299.91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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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30,594 14,283.73 76,953,146.13 17.61% 360,043,195.27 82.39%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上海平安阖鼎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22,159,961.00 8.68%
-平安阖鼎-全天
候私募菁英
2 顾伟 8,061,350.00 3.16%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
3 有限公司-思维三 6,526,728.00 2.56%
十号私募投资基金
上海展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展弘稳
4 6,415,049.00 2.51%
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5 翟琳 3,864,200.00 1.51%
湖州永特金属材料
6 3,605,033.00 1.41%
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平
安银行-平安大华
7 3,433,000.00 1.34%
固定收益增强六号
特定客户资
8 秦炳权 3,348,200.00 1.31%
9 吴凤娟 3,259,782.00 1.28%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
有限公司-盛泉恒
10 3,252,711.00 1.27%
元多策略量化对冲 1
号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
有限公司-盛泉恒
10 3,252,711.00 1.27%
元多策略量化套利 1
号专项基金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
10 有限公司-思格五 3,252,711.00 1.27%
号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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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向正伟 3,252,711.00 1.27%
湖州兴裕金属物资
10 3,252,711.00 1.27%
有限公司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168,201.03 0.04%
金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0
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0
基金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8 月 6 日)基金份额总 346,606,657.14
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37,927,161.9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98,638,129.8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99,568,950.4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6,996,341.40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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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
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
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占当期债券
券商名称 占当期回购成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比例
东北证券 - - 2,182,000,000.00 26.64%
银河证券 - - 2,153,000,000.00 26.29%
中信证券 - - 1,198,000,000.00 14.63%
中信建投 - - 762,000,000.00 9.30%
中金公司 - - 675,000,000.00 8.24%
安信证券 - - 348,000,000.00 4.25%
兴业证券 - - 335,000,000.00 4.09%
平安证券 - - 306,000,000.00 3.74%
招商证券 - - 187,000,000.00 2.28%
第一创业 - - 44,000,000.00 0.54%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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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债券和权证交易。
3、本报告期本基金新增租用天风证券、中信建投及兴业证券各 1 个交易单元。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
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
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
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
减而导致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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