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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持有人权益 证监会严禁基金拉市值

来源:国际金融报媒体 作者:钱政宜 2006-11-09 06: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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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晚,证监会公布了10月27日签署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据透露,《意见》旨在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新规严禁基金拉市值

  旨在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管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11月8日晚,证监会公布了10月27日签署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据透露,《意见》旨在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管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0月下旬,华安基金高管涉嫌高位接盘某股票为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的案件就在市场上引起极大的震荡。《意见》要求,“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份额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意见》指出,“不得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由于基金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历年来在季报、年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甚至最后几个交易日,尤其是像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前1分钟内,一些基金重仓股都会出现异动。年底尾盘拉抬最为疯狂的一年是2002年底,12月31日最后时刻东风汽车、申能股份、益明百货均在大单拉抬下瞬间暴涨收盘,而在元旦开市后低开跌回原地。

  而2005年底的最后时刻,基金们尾盘拉市值的同时,个别基金却采取突然杀跌打压股价的方式,使得持股更多的其他基金损失更多的市值,以“自残”的方式来降低对手排名。这种典型的暗算方式就发生在去年底的基金扎堆的五粮液身上,最后几秒钟五粮液就被大卖盘砸低了5%以上,收盘下跌了3.97%。而2006年1月4日一开盘,该股又“神奇”地一改颓势,大涨了5.37%。

  此外,《意见》还要求,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的,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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