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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新基金单一持有人份额超30%或无法备案成立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8-05-19 13: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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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君获悉,自单一持有人份额超30%要求出具承诺函之后,业内又传出新消息,有基金公司旗下新基金单一持有人份额超30%,被告知无法备案成立。

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前期接到相关指导意见,要求普通开放式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能超过30%,否则无法备案成立。据他表示,最近已经有基金公司因此无法备案成立。同时,近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也不要刚好卡在30%界限。

而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确实在业内听到这一说法,也听说行业内有无法成立情况,但是他不太确定。而据他了解,可能目前情况是,自单一持有人份额超30%可能存在无法备案,而单一持有人超过20%则就需要出具承诺函。

不过,基金君了解到,多家公司暂时没有遭遇到单一持有人份额超过30%的情况,因此并没有接到这一反馈。

此外,还有一位产品人士表示,不允许单一持有人超过30%的情况,或许是因为单一机构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过高,暗藏流动性风险,同时禁止“拼单”等行为。不过,他也表示,可能未来还会对机构整体持有占比设限。

还有一位人士认为,这一规定或许和资管新规有关。因为资管新规规定,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这对“集中度”提出要求。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9只新基金发布合同不能生效公告。

实际上,就在今年年初,就在基金产品成立备案时就有要求:若采用非定制、非发起式基金形式或存在单一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超过30%的情况,需一并提交承诺函。具体要求包括,基金持有比例超30%时,其持有期限不得短于3个月;基金运作过程中,若出现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赎回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基金公司要承诺将以自有资金弥补其他投资者损失。此外,若出现因机构投资者赎回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50%的情形,需要在相关指定信披媒 体刊登公告,并暂停向个人投资者募集。

同时,承诺函中还需要机构投资者比例超30%的具体情况,比如机构投资者名称、持有份额和占比等。

实际上,前两年,基金行业出现了不少机构定制产品,部分产品的单一持有人占比较高,背后潜藏一定的风险。为此,监管层已专门下文进行规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新设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应当采用封闭或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且定期开放周期不得低于3个月(货币市场基金除外),采用发起式基金形式,且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业内人士表示,当时这一政策主要是针对委外定制基金,而目前这一要求或是对单一持有人占比过高情况的进一步细化,更加切实地保障持有人利益。

此外,去年发布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指出,对于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基金产品,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从实际信息披露情况看,单一持有人持有份额超20%的产品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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