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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知多少:相当于基金的股东大会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10-11 08: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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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费阿姨:小钟老师,好久不见。我之前购买了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看他们公告,最近要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了,可是我对基金持有人大会并不了解,想请您解答疑惑。

小钟老师:当然可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是指当发生影响基金当事人的权益或其他重大事项需要商讨和解决时,按照《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的会议。您作为该基金的持有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参与对象。

小费阿姨:我好像有些明白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些类似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我说得对吗?

小钟老师:小费阿姨,您说得有道理。基金持有人组成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是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于公司型基金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当于基金的股东大会,因此与基金持有人大会有关的条款可以参照《公司法》等在基金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对于契约型基金而言,则应在基金契约中加以说明。

小费阿姨:这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是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都可以要求召开的吗?

小钟老师:并不是这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或者代表1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召集。

小费阿姨:这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用书面的方式进行表决,小钟老师,这样是否合法呀?

小钟老师:您不用担心,法律规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召开两种方式。现场开会由基金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通讯方式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考虑到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成本较高,因此法律允许利用信件、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进行会议的通知、公告、提出议题、讨论和提交表决,其法律效力与现场方式召开相同,主要是收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审议事项的意见并进行表决。

小费阿姨: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方面的规定是怎样呢?哪些事项需要二分之一表决权通过?哪些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呢?

小钟老师: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小费阿姨:原来这基金持有人大会里的学问还真不少,小钟老师,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我回去再好好研究研究。

小钟老师:好呀,下面让孟博士做个法律方面的解读。

孟博士解读: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有关规定:

第八十三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由该日常机构召集;该日常机构未召集的,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十四条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第八十五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第八十六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前款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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