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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基临变局 银行产品竞争冲击初显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文擎 2018-11-05 08: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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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当前货币市场基金在迅速发展的同时暴露出一些风险问题,应进一步提高货基的流动性监管要求,引导货基回归其流动性管理工具和低风险投资产品的本源,加强对系统重要性货基的监管。另外,此前《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对银行理财产品在销售渠道、投资范围等多方面要求放宽,对货基形成正面竞争。

业内人士认为,自身监管趋严叠加竞品“来势汹汹”,货基未来面临变局,出现部分结构性特征:以散户为主的货基会向大型互联网平台集中,但基于监管对系统重要性货基的重视,平台会加强“分流”功能,大基金公司更易从中获得良好发展机会;传统货基会重点转向机构客户,投资管理和风控能力将成为其核心竞争力。

冲击效应初显

9月份货基规模萎缩近7000亿元,创下单月之最。除了收益走低及季末资金回流银行等因素外,货基向银行T+0理财等同类产品分流也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对这个数字早有预料。9月内部数据显示,T+0理财产品大部分增量由货基迁移而来,10月份这类产品每天的开放额度也都全部卖完。”某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他提到,征求意见稿未来正式落地后,理财产品的市场潜力将被大大释放。T+0理财当日计息、随存随取,会赶超货基在流动性上的领先地位,而所有理财产品在投资范围及获客渠道上有更大的优势,则会给货基及其他类固收产品带来正面冲击。

“9月货基规模萎缩创下单月之最,其中不乏其主动调降的原因。目前全市场对机构投资者不限购的货基大概只有85只到95只。”一家公募基金公司的固收投资总监表示,“但毫无疑问,货基长期的生存空间一定会被挤压,这类产品长期命运如何更值得观察。”

“对于大额投资者,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收益、流动性上的吸引力更大;对小额投资者,宝宝类货基因其应用场景丰富、消费支付功能强大,投资者对其黏性更大。”某曾为知名公募高管的资深人士称,“可以预见,以散户为主的货基会更加向几个大的互联网渠道集中,但其模式不可复制,监管对个别体量巨大的货基流动性风险隐患更是关注,因此平台主动‘分流’模式下,大基金公司更容易获得机会;而传统货基则会重点转向机构客户,机构客户对收益及安全性更敏感。”不过,他也提到,《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中提到,货基具有易受“挤兑”的内在脆弱性,机构投资者集中度较高会加剧流动性风险,跨市场传染特征明显,因此这类货基若想获得发展空间,必须提高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

结构料有变化

对于货基和银行理财产品未来的竞争格局,上述固收投资总监表示,总量上有共同成长的空间,结构料有变化,但需要政策引导。

他提到,无论是货基还是银行理财,都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过渡性的产物,过去,锚定的存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利差催生了货基的繁荣。当前,居民的储蓄量仍然较高,尤其是城镇农村活期存款的货币化比较缓慢,因此未来两类产品在总量上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从结构上,银行理财子公司所发行的类货基产品较传统货基有所优势,后者向前者的迁移是长期趋势,但需要时间完成过渡。银行理财子公司从独立法人的成立、具体产品的审批、客群理念的转变等,需要更多监管细则的引导。

盈米FOF研究院基金研究总监杨媛春表示,银行理财和货币基金各有优势和分工,中短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正处于新老更替阶段,传统预期收益型产品在压缩,新的净值型产品刚开始摸索,替代效应还难以形成。长期看,双方应形成差异化竞争。

上述固收总监也认为,货基应该抓住银行理财尚未正式发力的宝贵时间窗口,努力强化差异化竞争的方向。首先是“拼服务”,在监管允许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强化类“T+0”机制。“例如‘T+0.5’,已陆续成为货基的‘标配’或是基金公司重点努力的方向,有的还推出了‘T+0.25’的服务,这都是为了实现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在银行T+0理财产品总体额度有限的情况下,货基的吸引力仍存。”他说。

其次,基金公司需增加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尤其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提到要打破货基“保本保息”的非理性预期后,更应提升货基在权益市场较弱情形下的避险功能,将风险事故降为零,用良好的历史记录争取更多机构投资者,同时降低单一投资者集中度。

另外,可丰富类货基的种类,例如当下火热的超短债、中短债产品,可对货基进行必要的分流,这种主动的改变,可以将更多资金留在公募整体的池子里。

互联网巨头积极布局

货基变局势不可挡,有人认为在过去五年间与此类产品及公募深度捆绑的互联网公司也可能受到来自银行不小的竞争压力。

对此,腾讯金融科技智库首席研究员王钧博士称,互联网平台上的货基已形成一个生态,赎回端对接移动支付且支持向其他理财产品的转换;申购端则支持备付金及不同银行的资金申购,这种便捷、开放、界面友好的生态化体验,非一日之功。

但同时,征求意见稿中“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的表述,王钧表示这为未来第三方独立机构代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留下了空间。同一类产品应该有同样的监管标准,这是大的方向,包括对销售渠道的监管。对此,互联网理财平台的态度是开放和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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