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利群参与中国农业银行 2015 年 1 季度申购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
行”)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中
国农业银行开展的 2015 年 1 季度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5 年 1 月 12 日-3 月 31 日。
二、参与基金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22)
三、适用基金的优惠费率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均享有申购
费率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 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 8 折优惠(即实收
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含分
级费率)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率的,按原固定费
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该活动适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业务客户。
2、凡在规定时间、规定渠道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申购不享受以上优
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相关公告。
4、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农业银行所有,2015 年 4 月 1 日起,费率
优惠活动结束,上述基金申购费率恢复为无折扣。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
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