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东方基金:关于参加同花顺基金积分兑换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加同花顺基金积分兑换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参加同花顺基金积分兑换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经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2月11日起,参与同花顺基金的积分兑换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2月11日起持续进行。

二、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7(前端)

2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15

3

三、活动内容

通过同花顺爱基金网站或手机客户端申购(不含定投)上述开放式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1000积分起可兑换二折申购特权一次 标准申购费率(前端)为固定费率的上述基金不参加本次优惠活动。具体积分兑换规则以同花顺基金交易系统显示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同花顺基金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同花顺基金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基金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同花顺基金。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2、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http://www.orient-fund.com/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 9日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