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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积极增利债券:第2次收益分配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03-18 07: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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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2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积极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20001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3月1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城积极增利债券A长城积极增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00013200113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2591.237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03,955,640.5170,805,876.4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50.5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3月20日

除息日2015年3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3月24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为2015年3月23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3月24日划入其基金账户。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3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本次收益分配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3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修改在某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5)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3月20日)办理了本基金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本基金在除息日当天(2015年3月23日)暂停办理转换业务。

(7)本基金的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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