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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互联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5-07-23 15: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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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2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3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互联网+产业升

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

注:(1)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询其交易申请

的确认情况。

1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

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

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

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直销柜台、

网上交易平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进行限制,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

明。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00 元 1.5%

1,000,000.00 元≤M<2,000,000.00 元 1.2%

2,000,000.00 元≤M<5,000,000.00 元 0.8%

M≥5,000,000.00 元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

果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

2

独计算费用。

(2)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

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 年 0.5%

1 年≤N<2 年 0.25%

N≥2 年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

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

费,赎回费用 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基金份

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基金

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25%归入基金财产(注:1 年指 365 天)。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

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3

1. 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

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 =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的

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

换业务,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换:

(1)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1);

(2)建信货币市场基金(530002);

(3)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3);

(4)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5);

(5)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06);

(6)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531008;C 类份额:

530008);

(7)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530009;C 类份额:

531009);

(8)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30010);

(9)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1);

(10)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2);

(11)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30015);

4

(12)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6);

(13)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530017,C 类份额:

531017);

(14)建信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8);

(15)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30019);

(16)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530020;C 类份额:

531020);

(17)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530021;C 类份额:531021);

(18)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56);

(19)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000207;C 类份额:

000208);

(20)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70);

(21)建信创新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08);

(22)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000435;C 类份额:

000723);

(23)建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00478);

(24)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47)。

(25)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2)

(26)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729)

(27)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756)

(28)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000875,C 类份额:

000876)

(29)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000994,C 类份

额:000995)

(30)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05)

(31)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53)

(32)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070)

(33)建信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66)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5

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

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 TA 转换),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互

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 TA 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本公司

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1)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09)

(2)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5310)

(3)建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65312)

(4)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13)

(5)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165311;C 类份额:

165314)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

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010-66228000,400-81-95533(免长

途通话费用)。

2、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

3、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

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 10 份,代销机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本基金转换业务

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

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

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6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

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

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 元,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

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 T+2 工作日起到各销售

机构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在本基金开放赎回后,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

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

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7.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 2015 年 7 月 27 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

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2)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

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

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

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移动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

四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华夏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

得低于 0.6%,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银、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申购

费率享有六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

率执行;通过光大银行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八折优惠,

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8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7 月 23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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