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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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开岁月鎏金定开信用债
基金主代码 0004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开泰富岁
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16 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四次分红,2015 年度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第二次分红
国开岁月鎏金定开 国开岁月鎏金定开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用债 A 信用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12 00041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119 1.111
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43,303,648.34 766,123.12
金的相关指标 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36,265,000.00 626,000.00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0.580 0.500
份额)
注: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四次分红,2015 年度第二次分红。以截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A 类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
红利 0.58 元;C 类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50 元。由于收益分配执行日处于本基金的第四
个封闭期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
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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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11 月 19 日
除息日 2015 年 11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基金分红仅有现金分红,无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
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010-59363299)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9363299,网站:www.cdb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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