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长盛基金: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基金配套工作安排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5-12-31 09:18: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基金配套工作安排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

易所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相关规定实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12 月 15 日发

布了《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

上述各交易所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及基金业协会的通知,为配合指数熔断机制

的推出,确保公募基金在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我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要求,对指数熔断机

制实施后本司所管理基金的相关业务处理原则进行如下说明:

一、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的情况下,当触发熔断条件,指数

暂时熔断,交易所当日恢复交易时,我司管理的全部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仍正常

开放;当触发熔断条件,导致指数熔断至当日 15:00,交易所当日不再恢复交

易时,我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将在指数熔断期间同步暂停开放;该部分涉及基金主

要指参与境内股票等权益类品种投资的股票型、混合型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

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或其他类型的开放式基金。

二、在触发熔断条件导致指数熔断至当日 15:00,交易所当日不再恢复交

易的情况下,如触发熔断发生在 14:57 至 15:00 期间,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安排的不同,两交易所的收市时间也将不同,我司所涉及的

基金将以两交易所中较早的收市时间为准同步暂停开放,即遵循“孰早原则”。

三、上述涉及的基金中,LOF 分级基金的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分拆、

合并业务)不受指数熔断机制影响,在指数熔断期间正常办理。具体将按照上市

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

重要提示:指数熔断机制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机制,维护

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

排。我司将进一步积极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业务流程的调整改造,同时密切关注

市场动向,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业务处理原则及具体规则,并及时

公告,更好的配合指数熔断机制实施。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天马A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