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起开通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
机构由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中国内地代理人根据各销售机构实际
情况进行确定。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详细业务规则,请咨询开通前述业务的销售机构。
一、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
的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
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
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94888、4008894888)
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网站(www.cifm.com)查询。
二、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及香港互认基
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
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
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
证监会对该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基金的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代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