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第 2 号)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
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
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
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
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700(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6860970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