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浙商鼎盈:关于增加朝阳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7-08-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增加朝阳财富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上海

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朝阳财富”)签署的《浙江浙商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主协议》及补充

协议,朝阳财富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所有公

募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经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所有自建 TA 模式的公募基金参加

朝阳财富的费率优惠活动。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投资者通过朝阳

财富申购本公司旗下自建 TA 模式公募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

具体折扣费率以朝阳财富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

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朝阳财富销售的基金产品,

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

活动。费率优惠期限,朝阳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4 号楼 2 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699-1888

公司网址: www.998fund.com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大楼 7 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

注意基金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3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