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国投瑞银优化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等限制的公告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服务,根据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投瑞
银优化增强债券,基金代码:A 类份额 121012,B 类份额,128012, C 类份额 128112)《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10 月
25 日起调整前述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等业务限制,详情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在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含定投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含定投申购)的单笔最
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 元。
2、在销售机构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 1 份,投资者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
3、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或份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
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将在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相关文件。
三、咨询办法
详询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