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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量化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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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量化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
    
    【重要提示】
    
    1、长江量化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20年11月10日证监许可[2020]299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面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系统;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详见“八、(三)份额发售机构” 。
    
    本基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不参与销售机构开展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认购费率请参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均可为投资人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须重复开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7、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首日)日终,若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有效认购总金额达到或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基金管理人将于T+1日公告本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并自T+1日(含)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首日)日终,若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有效认购总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五)募集期销售规模限制方案” 。
    
    8、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仅限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不设级差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提前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间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得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管理人股东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认购申请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1月6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进行咨询。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
    
    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人应当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
    
    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
    
    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受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影响而产
    
    生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的策略风险、特有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
    
    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
    
    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
    
    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
    
    险等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
    
    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
    
    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
    
    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建立量化模型的数据来源以广泛覆盖各类信息源的数据库为基础,包括宏观经济
    
    数据、行业经济数据、证券与期货交易行情数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等。这些数据通常来源于
    
    不同的数据提供商,并且因为不同的需要,在数据加工过程中可能遵循不同的规范。基金管理
    
    人以加工后的数据作为建立模型的数据来源,因此,源数据错误或预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
    
    可能直接影响量化模型的输出结果,形成数据风险。
    
    此外,由于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指导投资决策,因此该方法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
    
    影响本基金的表现。一方面,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量化投资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
    
    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在定量模型的具体设定中,核心参数假定的变动均可
    
    能影响整体效果的稳定性;最后,定量模型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
    
    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遵循量化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
    
    效果。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构建投资组合,量化模型仅是选股模型,不是交易模型。在实际运作
    
    过程中,量化模型有失效的可能。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部分的规定。侧袋机
    
    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
    
    换。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
    
    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
    
    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长江量化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份额:0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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