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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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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0099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
    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21年2月2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1年2月23日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
    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
    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
    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
    申请。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过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记录的投资者不受该类基金
    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
    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
    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
    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
    高于10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
    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
    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
    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0%  0.60%
    100万元≤M<500万元1.00%  0.4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
    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6)关于本基金参加非直销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详见该销售机
    构相关公告或说明。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
    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网点等信息,以销售机构
    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
    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定额投资业务安排
    1)定额投资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
    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
    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
    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除另有公告外,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
    构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
    3)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与申购一致,销售机构开展本基金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以
    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正常申购的
    费率优惠。具体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5)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情况,详见该销
    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说明。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办理本基金申购的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5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3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2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5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6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6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1.2.2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8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19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1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最低基金
    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
    行公告。
    (4)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95336(免
    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查询其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不
    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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