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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锦溶0-5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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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锦溶0-5年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3月9日
    
    送出日期:2021年3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锦溶0-5年金融债 基金代码 010467
    
    定开债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3-05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
    
    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
    
    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
    
    方式。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含)或自每一个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
    
    3个公历月后的月度对日
    
    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
    
    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
    
    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
    
    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
    
    一工作日起(含),本基
    
    运作方式 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金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
    
    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
    
    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
    
    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
    
    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
    
    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的次日起(含)进入下
    
    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和开放期
    
    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
    
    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
    
    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
    
    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
    
    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
    
    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
    
    予以公告。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3-05
    
    林唐宇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4-03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3-09
    
    周舒展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
    
    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投资范围 产的80%,其中,投资于剩余期限在0-5年(包含5年)的金融债的比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开始前10个工作
    
    日和结束后10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
    
    本基金所界定的金融债券是指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包
    
    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金
    
    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当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金融债券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金客户
    
    100万元≤ M     
    认购费 金客户
    
    M ≥ 500万元 每笔500元 非养老
    
    金客户
    
    - 每笔500元 养老金
    
    客户
    
    M     
    金客户
    
    100万元≤ M     
    申购费(前收费) 金客户
    
    M ≥ 500万元 每笔500元 非养老
    
    金客户
    
    - 每笔500元 养老金
    
    客户
    
    N     
    赎回费 7天≤ N     
    N ≥ 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实施侧袋机制等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下特有的申购赎回相关风险和强制关闭风险等等。
    
    (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每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时,则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履行清算程序,上述事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故本基金存在着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金融仲裁院,根据该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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