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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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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 )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3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川财证券办理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10)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在东北证券办理华夏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50)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川财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8-86585518;
    
    川财证券网站:http://www.cczq.com;
    
    (二)东北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东北证券网站:www.nesc.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华夏兴阳一年持有混合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该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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