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03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
基金主代码
007426
基金合同生效日 年 月 日
2019 06 25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商汇金聚盈
《 》《
公告依据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
》《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年 月 日
2021 03 1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年第一次分红
2021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 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426 00744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
(
: 1.0156 1.0111
截止 基 准 日 下
元
)
属分 级 基 金 的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相关指标
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
(
: 1,803,618.33 90,472.98
币元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 元
(
: /10
0.04 0.04
份基金份额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年 月 日
2021 03 18
除息日 年 月 日
2021 03 18
现金红利发放日 年 月 日
2021 03 19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年 月 日除息后的
2021 3 18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基金注册登记
,
机构将于 年 月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
2021 3 19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
,
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 年 月 日起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
。 ,
2021 03 20
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 号 财政部 国家
、 《 、
[2002]128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
》,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者 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
,
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
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
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
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
(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5)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stocke.com.cn)查阅《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
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345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
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