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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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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4月9日
    
    送出日期:2021年4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安盛定开 基金代码 006936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1-25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含)起至3
    
    个公历月后对应日(如该
    
    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
    
    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
    
    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
    
    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
    
    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
    
    市交易。
    
    运作方式 开放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
    
    一工作日(含)起,本基
    
    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不
    
    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
    
    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
    
    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
    
    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
    
    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
    
    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7-06
    
    石雨欣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07-08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3-08
    
    康钊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4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
    
    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开始前10个工作日和结束后10个工作日
    
    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
    
    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
    
    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A、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B、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金客户
    
    100万元≤ M     
    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 M     
    金客户
    
    M ≥ 500万元 每笔1000元 非养老
    
    金客户
    
    - 每笔500元 养老金
    
    客户
    
    N     
    赎回费 7天≤ N     
    N ≥ 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下特有的申购赎回相关风险和强制关闭风险等等。
    
    (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存在着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类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6、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特定机构投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份额基金财产,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生大幅波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现的特殊事件。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3)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投资者将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
    
    (4)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
    
    7、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金融仲裁院,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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