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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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
场内简称 恒生央企(扩位简称:恒生央企 ETF)
基金主代码 51317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420,573,000.00 份
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等实现对标
的指数的紧密跟踪,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
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
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
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
行相应调整。
因特殊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
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
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
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
(2)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
的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
(含存托凭证)进行配股或增发;(5)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
凭证)派发现金股息;(6)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定期或临
时调整;(7)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8)税务、外汇额度
及其他监管限制;(9)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
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
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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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提高投资效率及
规避外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金融衍生品,并根据风险管理的原
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提高投资效
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
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
与融资业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
慎经营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
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
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为实现流动性管理和更好地追踪标的指数等目标,本基金可参与
投资与本基金具有相似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或追踪与本基金标的
指数相同指数的公募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
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中国央企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此外,本基金投资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
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
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注:无。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高永杰 郭明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755-81395402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xxpl@p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88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号
邮政编码 518048 100140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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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英文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名称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一号汇丰总行
大厦
办公地址 香港九龙深旺道一号, 汇丰中心一
座六楼
邮政编码 - -
注:本基金无境外投资顾问。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phfund.com.cn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楼 17 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523,170.89
本期利润 49,891,810.9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8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01%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954,254.6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13,156,602.6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01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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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等未实现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
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
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该日是否
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04 月 10 日生效,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满一年,故 2024 年的
数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4.02% 1.46% 4.06% 1.48% -0.04% -0.02%
过去六个月 9.20% 1.36% 6.01% 1.41% 3.19%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恒生中国央企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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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04 月 10 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
一年。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注:无。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
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
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12,202 亿元,340 只公募基金、14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8 只基本养老保
险投资组合。经过 20 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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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悦先生,国籍中国,哲学博士(经济学专
业),6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工银资管(全球)有
限公司基金经理。2022 年 5 月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际业务部基
金经理。2022 年 07 月至今担任鹏华香港
美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李悦 基金经理 - 6年 人民币份额基金经理, 2024 年 01 月至今
担任鹏华道琼斯工业平均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李悦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新成立基金,聘任李
悦、余展昌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余展昌先生,国籍中国,金融硕士,7 年证
券从业经验。2017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量化研究员、高级量化研究员,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量化及衍生品投
资部投资经理,现担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基金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鹏华国
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鹏
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2 年 10 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 800 证券保险指数型证
余展 2024-04-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2 年 10
基金经理 - 7年
昌 10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3 年 08
月至今担任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3 年 08 月至
今担任鹏华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24 年 04 月至今担
任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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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4 年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4 年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余展昌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基金为
本报告期内新成立基金,聘任李悦、余展
昌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注:无。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注:无。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
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
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
照《股票库管理规定》、
《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
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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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
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
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
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
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交易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集中交易室
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
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
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
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
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
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
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
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
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
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
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
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
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
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
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
析;3、风控管理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
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
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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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作为港股央企指数基金,本基金旨在为看好该领域的投资者提供投资工具。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力争跟踪指数的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跟
踪误差的主要来源主要分为几个方面,包括成分股的调整、日常申赎的交易影响、指数本身的管
理费用和交易费用、股票的分红、风险股票的处置等,其中,汇差和仓位对跟踪误差影响最为直
接和明显。为了进一步控制跟踪误差,鹏华基金建立了一套完备的 ETF 跟踪机制,事前对成分股
的异动进行密切跟踪,及时调整,在交易环节采用算法交易等方式进一步减少交易冲击成本和摩
擦。在仓位控制上,我们在紧密跟踪指数的基础上,也会针对客户申赎的情况做优化调整。汇差
控制上,我们将选择好的换汇时机,以尽可能压低换汇成本,并建立了现金流管理体系,对资金
进出和汇兑进行管理和预测。
年初,国内 A 股市场发生了流动性偏紧而引发的小盘股杀跌,在悲观情绪的带动下,港股在
春节前出现快速下跌。春节后,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叠加地产政策预期向好以及经济景气数据有
一定改善,中国权益资产开始触底回升,港股央企及红利板块也一度出现快速上行。5 月下旬开
始,由于地产复苏力度不及预期,信贷和消费增长数据转弱,港股市场再度回落,而港股央企及
红利板块则相对抗跌。9 月下旬,中国央行降息降准,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二套房首付比例,并创
设新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非银机构投资资本市场,同时市场开始预期整体的政策基调有所改变,
未来将有更多总量政策出台,港股央企板块在资金和情绪推动下短期内大幅上行,但后续随着市
场情绪逐步稳定又有所回落。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2.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9.20%。
展望 2025 年,海外市场将聚焦于美国劳动力市场韧性以及美联储降息节奏。我们认为,美债
利率在当前位置短期上行空间有限,从去年的压力测试看,美债利率超过 4.5%后还是会对美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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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构成较为明显的压制,且 2025 年的就业市场状态整体不如前两年,美债利率中枢可能逐步下
行。因此,随着未来海外流动性的转暖,作为海外定价的港股资产将有一定表现空间。
国内方面,货币政策已经全面转松,财政政策也将有序推出,预计中国经济将逐步复苏,但财政
扩张空间相对有限,地产销售疲软也压制着国内信用扩张的上行空间,高增长、高景气的行业仍
然相对稀缺,以行业景气为锚博取超额收益的难度依然不小,叠加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中国
的地缘风险溢价有所抬升,人民币的潜在波动可能较以往更为剧烈,这使得盈利稳定并具备抵御
市场波动能力的红利低波资产成为“市场阻力最小的方向”,具有较高的配置价值。此外,与 A 股
相比,港股银行、公用事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部分央国企具有稳健的基本面和较高的股息率,
同时估值折价现象较为明显,具有较强市值管理需求。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业务
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度,
并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
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公司
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
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的执行效率,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
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
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
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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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风控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
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
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
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01
元。
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无。
无。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依法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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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38904_B114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审计报告收件人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表附注。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
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
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
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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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持续经营能力,
任
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
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任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华恒生中国央
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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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马婧 郭劲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0,087,825.94
结算备付金 1,125,221.05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02,954,951.83
其中:股票投资 502,954,951.8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债权投资 7.4.7.5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应收清算款 276,731.46
应收股利 161,354.27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8 -
资产总计 514,606,084.55
本期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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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125,276.73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7,770.87
应付托管费 62,331.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9 54,103.10
负债合计 1,449,481.95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420,573,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未分配利润 7.4.7.12 92,583,602.60
净资产合计 513,156,602.6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14,606,084.55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2201 元,基金份额总额 420,573,000.00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4 年 0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上年度末数据。
会计主体: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一、营业总收入 51,757,846.8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93,774.5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3,027,6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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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基金投资收益 7.4.7.15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9 -
股利收益 7.4.7.20 17,800,840.6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号填列)
-6,178,658.29
列)
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866,035.87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9,891,810.93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4 年 0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会计主体: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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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 - - -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210,000,000.00 - 92,583,602.60 302,583,602.6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49,891,810.93 49,891,810.93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210,000,000.00 - 42,691,791.67 252,691,791.6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4,799,581.57 -169,799,581.57
回款 165,000,000.0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4 年 0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邓召明 聂连杰 郝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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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098 号《关于准予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注册,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
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人民币 210,573,000.0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24)第 014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
份额总额为 210,573,000.00 份基金份额,认购资金利息直接计入基金资产。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 号)、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恒
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 2024 年 0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04 月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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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
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
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即不包含付款的合同义务且
享有发行人净资产和剩余收益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
(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
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而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负债科目下列示。本基金
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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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
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
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
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
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
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
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
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
本基金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
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
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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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
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
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
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
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
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
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
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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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或)股票
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
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
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基金分红收益扣除基金
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
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
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
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
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
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
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
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
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以及出借证券发
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
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
线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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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如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
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
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
提下,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
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
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
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
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
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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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
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
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
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
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
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
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
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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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
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
比例计算缴纳。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活期存款 10,087,825.94
等于:本金 10,086,982.22
加:应计利息 843.72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10,087,825.9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64,586,311.79 - 502,954,951.83 38,368,640.04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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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464,586,311.79 - 502,954,951.83 38,368,640.04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和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均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股票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均包含中国存托凭证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公允价
值变动。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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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5,159.38
其中:交易所市场 5,159.38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48,943.72
合计 54,103.1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10,573,000.00 210,573,000.00
本期申购 375,000,000.00 375,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65,000,000.00 -165,000,000.0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20,573,000.00 420,573,000.00
注:1、本基金自 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人
民币 210,573,000.00 元,折合为 210,573,000.00 份基金份额。根据《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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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收入人民币 18,951.57 元,在本基金成立后,直接计入基金资产。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1,523,170.89 38,368,640.04 49,891,810.9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6,011,872.40 41,479,500.84 47,491,373.24
基金赎回款 -580,788.66 -4,218,792.91 -4,799,581.5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954,254.63 75,629,347.97 92,583,602.6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1,389.8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349.41
其他 19,035.26
合计 93,774.50
注:其他包含认/申购款利息收入、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风控金利息收入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年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
-3,027,665.36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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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
入
合计 -3,027,665.36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83,045,018.37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84,540,468.13
减:交易费用 1,532,215.60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027,665.36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169,799,581.57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169,799,581.57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额 -
减:交易费用 -
赎回差价收入 -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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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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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7,800,840.62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
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7,800,840.6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股票投资 38,368,640.04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权证投资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38,368,640.0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基金赎回费收入 -
替代损益 4,700,915.29
合计 4,700,915.29
注:替代损益收入是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或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时,补入
(卖出)被替代成分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实际卖出金额)与申购(赎回)确认日估值的差额或强制退
款的被替代成分证券在强制退款计算日与申购(赎回)确认日估值的差额。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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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34,900.00
信息披露费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证券组合费 3,489.41
登记结算费 112,500.00
IOPV 计算和发布费 14,043.72
其他 53,351.58
合计 218,284.71
无。
无。
无。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基金托管人
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的一级交易商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意大利欧利盛 资本资产 管理股份 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04 月 10 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
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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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关联方名称 12 月 31 日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57,867,638.35 6.95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占期末应付佣金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总额的比例
佣金 的比例(%) 额
(%)
国信证券 17,701.19 2.97 2,857.51 55.38
注:1.上述佣金按协议约定的佣金率计算,以扣除证管费、经手费等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佣金率
由协议签订方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
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人管理的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且不
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可以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
究服务费用,但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且不得通
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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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67,500.82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135,659.00
应支付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50%,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
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
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4 月 1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80,250.3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注:无。
注:无。
的情况
注:无。
务的情况
注:无。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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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2,467,814.68 38,026.67
中国工商银行 7,620,011.26 33,363.16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本基金在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成立。
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2,129,004.47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8.21%。
注:无。
注:无。
注:无。
无。
无。
注:无。
本基金为 QDII 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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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市场和境内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境外市场
投资工具包括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
、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
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政府
债券、公司债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
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
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本基金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
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
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
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
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
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致力于全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从董事会层面到各业务部门的风险
管理组织架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和合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
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
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
国证监会直接报告;在公司内部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专职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各业务
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适时提出整改建议。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
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
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
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
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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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
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其他具有基金托管
资格的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境外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通过有资格的经纪商进行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在境内交易所
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
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
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
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信用类债券。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或于约定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
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
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
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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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
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设定流动性
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
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
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通过场外的交易方式变现,因此除附注中列示的部分
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金融资产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
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
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总资产的 50%。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
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
期现金流量。
注:无。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
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此外,本基金可通过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
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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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其余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
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0,087,825.94 - - - 10,087,825.94
结算备付金 1,125,221.05 - - - 1,125,221.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02,954,951.83 502,954,951.83
应收股利 - - - 161,354.27 161,354.27
应收清算款 - - - 276,731.46 276,731.46
资产总计 11,213,046.99 - - 503,393,037.56 514,606,084.55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07,770.87 207,770.87
应付托管费 - - - 62,331.25 62,331.25
应付清算款 - - - 1,125,276.73 1,125,276.73
其他负债 - - - 54,103.10 54,103.10
负债总计 - - - 1,449,481.95 1,449,481.95
利率敏感度缺口 11,213,046.99 - - 501,943,555.61 513,156,602.60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为 0.00%,因此当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风险进行监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折合人民 折合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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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元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货币资金 26,564.73 2,441,250.72 - 2,467,815.45
交易性金融资
- 502,954,951.83 - 502,954,951.83
产
应收股利 - 106,332.63 - 106,332.63
应收清算款 - 276,731.46 - 276,731.46
资产合计 26,564.73 505,779,266.64 - 505,805,831.37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26,564.73 505,779,266.64 - 505,805,831.37
额
假设 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升值 5% 25,290,291.57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贬值 5% -25,290,291.57
注:无。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市场中依法可投资的公募基金
及股票,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
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
结合的配置策略,在宏观经济与地区经济分析、掌握全球经济趋势的基础上,通过量化分析,确
定资产种类与权重,并定期进行回顾和动态调整。由于短期市场会受到一些非理性或者非基本面
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基金经理将根据对不同因素的研究与判断,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
第 44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
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
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 易 性 金 融 资产 - 股
票投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产 - 基
- -
金投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产 - 贵
- -
金属投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权 证
- -
投资
其他 - -
合计 502,954,951.83 98.01
注:债券投资为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投资。
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本基金运行期间不足一年,尚不存在足够的经验数据,因此,无
法对本基金资产净值对于市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作定量分析。
无。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 45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502,954,951.83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502,954,951.83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
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
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注:无。
注:无。
无。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无。
第 46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其中:普通股 502,954,951.83 97.74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注:1、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8.2 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
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502,954,951.83 98.01
合计 502,954,951.83 98.01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114,773,156.83 22.37
第 47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原材料 6,297,386.85 1.23
工业 45,709,130.69 8.91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1,810,593.41 0.35
日常消费品 18,743,568.18 3.65
医疗保健 9,522,210.03 1.86
金融 173,952,266.26 33.90
信息技术 26,157,166.62 5.10
通信服务 60,914,411.13 11.87
公用事业 18,914,241.99 3.69
房地产 26,160,819.84 5.10
合计 502,954,951.83 98.01
注:以上分类采用彭博提供的国际通用行业分类标准。
注: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公司名 所属国 占基金资
名称 证券代 所在证 数量
序号 称(中 家(地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英 码 券市场 (股)
文) 区) 例(%)
文)
IND &
中国工
COMM 香港联
商银行 1398 中国香 8,732,0
股份有 HK 港 00
CHINA 所
限公司
-H
中国海
香港联
CNOOC 洋石油 中国香 2,369,0
LTD 有限公 港 00
所
司
CHINA
CONST 中国建
香港联
RUCTI 设银行 中国香 6,835,0
ON 股份有 港 00
所
BANK- 限公司
H
BANK 中国银
香港联
OF 行股份 3988 中国香 11,109,
CHINA 有限公 HK 港 000
所
LTD-H 司
CHINA 中国移 香港联 中国香
MOBIL 动有限 合交易 港
第 48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E LTD 公司 所
SEMIC
中芯国
ONDUC
际集成 香港联
TOR 中国香
MANUF 港
造有限 所
ACTUR
公司
ING
中国石
PETRO
油天然 香港联
CHINA 中国香 4,266,0
CO 港 00
有限公 所
LTD-H
司
CHINA
SHENH 中国神
香港联
UA 华能源 1088 中国香
ENERG 股份有 HK 港
所
Y CO- 限公司
H
CHINA
中国人
LIFE 香港联
寿保险 2628 中国香 1,505,0
股份有 HK 港 00
ANCE 所
限公司
CO-H
CHINA
PETRO 中国石
香港联
LEUM 油化工 中国香 4,922,0
& 股份有 港 00
所
CHEMI 限公司
CAL-H
PICC 中国人
PROPE 民财产 香港联
HK 港 00
CASUA 份有限 所
LTY-H 公司
CHINA
RESOU 华润置 香港联
HK 港
LAND 公司 所
LTD
中国中
香港联
CITIC 信股份 中国香 1,471,0
LTD 有限公 港 00
所
司
CHINA 中国电 香港联 中国香 2,666,0
TELEC 信股份 合交易 港 00
第 49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OM 有限公 所
CORP 司
LTD-H
CHINA
中国蒙
MENGN 香港联
牛乳业 2319 中国香
有限公 HK 港
DAIRY 所
司
CO
CHINA
OVERS
中国海
EAS 香港联
外发展 中国香
有限公 港
& 所
司
INVES
T
CHINA 中国联
UNICO 合网络
香港联
M 通信 中国香 1,236,0
HONG (香 港 00
所
KONG 港)股
LTD 份
CHINA
RESOU 华润啤
香港联
RCES 酒(控 中国香
BEER 股)有 港
所
HOLDI 限公司
NG
CHINA
中国中
COAL 香港联
煤能源 1898 中国香
股份有 HK 港
Y CO- 所
限公司
H
COSCO
SHIPP 中远海
香港联
ING 运控股 1919 中国香
HOLDI 股份有 HK 港
所
NGS 限公司
CO-H
KUNLU
N 昆仑能 香港联
中国香
港
Y CO 公司 所
LTD
CITIC 中信证 6030 香港联 中国香
SECUR 券股份 HK 合交易 港
第 50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ITIES 有限公 所
CO 司
LTD-H
CHINA
RESOU 华润电
香港联
RCES 力控股 中国香
POWER 有限公 港
所
HOLDI 司
N
SINOP 国药控
香港联
HARM 股股份 1099 中国香
GROUP 有限公 HK 港
所
CO-H 司
CHINA
RESOU 华润燃
香港联
RCES 气控股 1193 中国香
GAS 有限公 HK 港
所
GROUP 司
LT
CHINA
COMMU 中国交
香港联
NICAT 通建设 1800 中国香
IONS 股份有 HK 港
所
CONST 限公司
-H
CRRC 中国中
香港联
CORP 车股份 1766 中国香
LTD - 有限公 HK 港
所
H 司
CHINA
RESOU 华润万
香港联
RCES 象生活 1209 中国香
MIXC 有限公 HK 港
所
LIFES 司
TY
CHINA
INTER 中国国
香港联
NATIO 际金融 3908 中国香
NAL 股份有 HK 港
所
CAPIT 限公司
A-H
CHINA 中国建
香港联
STATE 筑国际 3311 中国香
CONST 集团有 HK 港
所
RUCTI 限公司
第 51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ON
INT
ALUMI
NUM 中国铝
香港联
CORP 业股份 2600 中国香
OF 有限公 HK 港
所
CHINA 司
LTD-H
CHINA
MERCH 招商局
香港联
ANTS 港口控 中国香
PORT 股有限 港
所
HOLDI 公司
NG
CHINA
TAIPI 中国太
香港联
NG 平保险 中国香
INSUR 控股有 港
所
ANCE 限公司
HOLD
CHINA
中国中
RAILW 香港联
铁股份 中国香
有限公 港
GROUP 所
司
LTD-H
CHINA
COMMU 中国通
香港联
NICAT 信服务 中国香
IONS 股份有 港
所
SERVI 限公司
-H
CHINA
RESOU 华润医
香港联
RCES 药集团 3320 中国香
PHARM 有限公 HK 港
所
ACEUT 司
IC
CHINA
GOLD 中国黄
香港联
INTER 金国际 2099 中国香
NATIO 资源有 HK 港
所
NAL 限公司
RES
TRAVE 中国民 香港联 中国香
LSKY 航信息 合交易 港
第 52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TECHN 网络股 所
OLOGY 份有限
LTD-H 公司
AVICH
中国航
INA
空科技 香港联
INDUS 2357 中国香
TRY & HK 港
份有限 所
TECH-
公司
H
中国国
AIR 香港联
际航空 中国香
股份有 港
LTD-H 所
限公司
CHINA
TRADI 中国中
香港联
TIONA 药控股 中国香
L 有限公 港
所
CHINE 司
SE ME
CHINA
SOUTH 中国南
香港联
ERN 方航空 1055 中国香
AIRLI 股份有 HK 港
所
NES 限公司
CO-H
CHINA
中国铁
RAILW
路通信 香港联
AY 3969 中国香
SIGNA HK 港
份有限 所
L &
公司
COM-H
COSCO
中远海
SHIPP 香港联
运港口 1199 中国香
有限公 HK 港
PORTS 所
司
LTD
GENER
TEC 通用环
香港联
UNIVE 球医疗 2666 中国香
RSAL 集团有 HK 港
所
MEDIC 限公司
AL G
COFCO 中粮家 香港联
HK 港
ME 品有限 所
第 53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FOODS 公司
LTD
SINOP
EC 中国石
SHANG 化上海 香港联
中国香
港
PETRO 工股份 所
CHEM- 有限
H
CHINA
RESOU 华润医
香港联
RCES 疗控股 1515 中国香
MEDIC 有限公 HK 港
所
AL 司
HOLD
SINOF
中化化
ERT 香港联
肥控股 中国香
有限公 港
NGS 所
司
LTD
注: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注: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值比例(%)
BANK OF CHINA
LTD-H
IND & COMM BK OF
CHINA-H
CHINA
BANK-H
PETROCHINA CO
LTD-H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H
第 54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CHINA LIFE
INSURANCE CO-H
CHINA RESOURCES
LAND LTD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PICC PROPERTY &
CASUALTY-H
CHINA TELECOM
CORP LTD-H
CHINA MENGNIU
DAIRY CO
CHINA OVERSEAS
LAND & INVEST
CHINA RESOURCES
BEER HOLDING
CHINA RESOURCES
POWER HOLDIN
CHINA UNICOM HONG
KONG LTD
CHINA COAL ENERGY
CO-H
注:1、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值比例(%)
CHINA
BANK-H
IND & COMM BK OF
CHINA-H
BANK OF CHINA
LTD-H
PETROCHINA CO
LTD-H
第 55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H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CHINA LIFE
INSURANCE CO-H
CHINA RESOURCES
LAND LTD
PICC PROPERTY &
CASUALTY-H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HINA TELECOM
CORP LTD-H
CHINA MENGNIU
DAIRY CO
CHINA RESOURCES
BEER HOLDING
CHINA OVERSEAS
LAND & INVEST
KUNLUN ENERGY CO
LTD
CHINA UNICOM HONG
KONG LTD
ZHUZHOU CRRC
TIMES ELECTRI-H
注:1、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成本(成交)总额 649,126,779.92
卖出收入(成交)总额 183,045,018.37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注:无。
注:无。
第 56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无。
注:无。
注:无。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的处罚。
以上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注:无。
注:无。
注:无。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 57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例(%) 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
普通保险产品
兴证全球基金-浦发
资产管理计划
山西天星能源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
北京知未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私募工
场牛顿定律证券投资
基金
兴证全球基金-宁波
银行-兴证全球-宁
润 8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中信信托睿成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北京东方引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东方引
擎稳健尊享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第 58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
持有本基金份额。
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 年 4 月 10 日)
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0,573,000.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宗合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百零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王宗合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邢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百一十七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4 月 11 日起,邢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长、董事何如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
事,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百一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
任张纳沙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任职日期自 2024 年 4 月 12 日起。
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刘嵚先生不再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经公司 2024 年第十五次总
第 59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裁办公会审议通过,聘任田智勇先生担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任职日期自 2024 年 5 月 7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无。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无。
经履行必要程序,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本年度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管理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4 年 4 月 19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责令改正及警示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个别规定未严格执行,个别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 管理人高度重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整改
提出整改意见) 工作。截至报告日,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毕
其他 -
注:无。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第 60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CITIC
Securi
本报
ties Br 666,361,621
- 80.08 550,665.73 92.49 告期
okerage .14
新增
(HK) Li
mited
本报
CLSA - - - - - 告期
新增
Huatai
Financia
本报
l Holdi
- - - - - 告期
ngs
新增
(HK) Li
mited
本报
国信证券 2 6.95 17,701.19 2.97 告期
新增
本报
国元证券 1 5.82 12,105.91 2.03 告期
新增
本报
国泰君安 2 3.55 7,391.24 1.24 告期
新增
本报
招商证券 2 2.93 6,100.24 1.02 告期
新增
本报
申万宏源 5,553,365.9
证券 6
新增
本报
长江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东吴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高华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广发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海通证券 1 - - - -
告期
第 61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新增
本报
华西证券 2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华鑫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开源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兴业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中金公司 1 - - - - 告期
新增
本报
中信建投
证券
新增
本报
中信证券 1 - - - - 告期
新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
卖的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包括: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有完备的合规管理流程和制度,
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研究、交易等服务能力较强,交易设施能够为投资组合提供有效的交易执
行;中国证监会或有权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评估并确定选用的证券公司;
(2)基金管理人与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并办理开立交易账户等事宜;
(3)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证券公司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其他类型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
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
注:无。
第 62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书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基金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发售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资料概要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基金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中国证券报》、基金
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分基金参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恒
《中国证券报》、基金
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调整募集期限的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公告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生效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变更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公告书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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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市交易 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提示性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券报》、基金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
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赎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基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分基金 2024 年 5 月 15 日因香港交
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个 《中国证券报》、基金
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分基金 2024 年 7 月 1 日因香港交易
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提示性公告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资料概要(更新)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 《中国证券报》、基金
作关系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 《中国证券报》、基金
性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券报》、基金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增加
部分证券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分基金参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
第 64 页 共 67 页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认/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期报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券报》、基金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分基金 2024 年 9 月 18 日因香港交
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分基金 2024 年 10 月 11 日因香港交
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的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券报》、基金
《中国证券报》、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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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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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国证券报》、基金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基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人
民币直销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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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券报》、基金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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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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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券报》、基金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
年末及 2025 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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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注:无。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份额
类别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序号 持有份额 占比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间
机构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
回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
金资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
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和红利再投
份额;
无。
(一)《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二)《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三)《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 年年度报告》(原文)。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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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恒生中国央企 ETF(QDII)2024 年年度报告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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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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