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6 年 1 月 22 日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2025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稳健增利 LOF
基金主代码 166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2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49,016,773.0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
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
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用自下而上的
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略进行筛选。整体
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
增值策略,实现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形下,其风险收益预期低于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LOF)A (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稳健增利 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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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126 1664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05,691,911.62 份 343,324,861.44 份
注:本基金由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转型而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5 年 10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A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C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58% 0.03% 0.12% 0.06% 0.46% -0.03%
过去六个月 0.48% 0.06% -0.70% 0.06% 1.18% 0.00%
过去一年 1.64% 0.06% 0.22% 0.10% 1.42% -0.04%
过去三年 10.01% 0.07% 14.76% 0.09% -4.75% -0.02%
过去五年 17.97% 0.07% 25.47% 0.08% -7.50% -0.01%
自基金转型
起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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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48% 0.03% 0.12% 0.06% 0.36% -0.03%
过去六个月 0.30% 0.06% -0.70% 0.06% 1.00% 0.00%
过去一年 1.28% 0.06% 0.22% 0.10% 1.06% -0.04%
过去三年 8.83% 0.07% 14.76% 0.09% -5.93% -0.02%
过去五年 15.96% 0.07% 25.47% 0.08% -9.51% -0.01%
自基金转型
起至今
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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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新增 A 类份额,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 A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具体内容详见
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业绩比
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公告》
。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章潇枫先生,复旦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
业本科学历。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前,曾任
职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
程研究员、报价回购岗以及自营债券投资
本基金的 2017 年 5 月 15 岗。2016 年 6 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公司,
章潇枫 - 14 年
基金经理 日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在固定收益投
资部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岗位,现任固定收
益投资部基金经理之职。2017 年 6 月至
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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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担任浦
银安盛盛勤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原浦银安盛盛勤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浦银安盛幸福
聚益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浦银安盛盛煊 3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浦银
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任
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至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 年 12 月至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浦银安盛 6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 5 月起担任浦银安盛盛达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稳健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
经理。2018 年 11 月起担任浦银安盛普益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起担任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浦银安盛盛
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 年 3 月起担任浦银安盛普瑞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9 月起担任浦银安盛普丰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3 月
起担任浦银安盛普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8
月起担任浦银安盛普诚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2 月起担
任浦银安盛普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
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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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并健全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
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基金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
支持。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
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环节上,
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公司
严格控制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批同意,不得进行。从事后监控角
度上,定期对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
不同时间窗口下(1 日、3 日、5 日、10 日)的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
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季度公平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
字后,归档保存。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
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
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本基金与旗下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四季度经济保持修复态势,截至 2025 年 12 月 PMI 指数升至 50.1 回到枯荣线以上,分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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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供需两端均有明显回升、但就业形势依旧严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放缓,汽车、家电
和家具消费表现不佳,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降幅扩大,表明经济虽有企稳迹
象,但仍需关注其可持续性。价格方面,CPI 同比上涨 0.7%,核心 CPI 稳定,PPI 同比下降 2.2%,
工业品通缩压力减缓。
四季度债券市场政策面与资金面均显宽松,央行重启国债买卖操作以补充流动性,但实际效
果有限。回购利率处于低位,债市整体呈现震荡修复特征,短端利率更稳,长端利率波动加大。
信用债在宽松资金环境下表现优于利率债,信用利差和等级利差压缩,显示出债市投资者仍偏好
确定性较高的资产。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配置中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债,杠杆和久期在 10 月保持中性偏高,11
月中旬开始回到中性水平直到年末。可转债仓位保持在 5-7 个百分点,10-11 月整体低配,12 月
中旬后提高到 7 个百分点做优博弈年末和春季行情。
本基金在四季度取得了稳定的票息收入和少量资本利得。未来,本基金将继续秉承稳健专业
的投资理念,谨慎操作、严格风控,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回报。
截至本报告期末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52 元,本报告期基
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12%,截至本报告期末浦银安盛稳健增
利债券(LOF)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19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48%,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12%。
§5 投资组合报告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 -
其中:债券 1,255,157,638.58 98.91
资产支持证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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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0,387,873.97 10.09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资本债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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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02A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温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的处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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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
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的处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处罚。本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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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
项目
(LOF)A (LOF)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25,533,887.41 482,091,113.5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98,564,214.09 38,076,495.2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18,406,189.88 176,842,747.4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5,691,911.62 343,324,861.4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在规定媒介披露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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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5189 号 S2 座 1-7 层 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
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 或 021-3307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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