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 年 3 月 31 日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6 月 0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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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
场内简称 红利低波 ETF 长城
基金主代码 159228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6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2,212,692.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上市日期 2025 年 6 月 18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
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
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在条
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标的指数所包含指数成份
股以外的其他个股(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更好地跟
踪指数。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
量调整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
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
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1)组合复制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2)替代性策略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
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等进行替代。
(3)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
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
成份股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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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
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
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
资目标。
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
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
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
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
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
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健收益。
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
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
理确定投资时机、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发生变化,
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
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祝函 任航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755-29279006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zhuhan@ccfund.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 95599
传真 0755-29279000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36 层 号
DEF 单元、38 层、39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36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层、38 层、39 层
邮政编码 518046 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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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军 谷澍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ccfund.com.cn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经贸
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城安永大楼(即东三办公楼)17 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058,395.23
本期利润 9,855,439.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2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5.0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48%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999,604.8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4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8,212,296.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48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48%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
列数字。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6 月 5 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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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34% 0.53% 0.97% 0.53% 0.37% 0.00%
过去六个月 3.64% 0.57% 2.05% 0.58% 1.59%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
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约定。
③本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6 月 5 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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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7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设立的第十五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
有限公司(17.647%),该股权结构稳定不变至今。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
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公司具有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特定(定向)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
资格、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公募 REITs 业务资质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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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旗下共管理 120 只开放式基金,产品线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养老
FOF 以及 QDII 等各个类型,曾多次获得金牛奖、英华奖、明星基金奖等业内大奖。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男,中国籍,硕士,2020 年 7 月毕业加入
本基金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
王瑞 2025 年 9
基金经理 - 5年 自 2025 年 9 月至今任“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琪 月3日
助理 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
男,中国籍,硕士。曾就职于德勤会计师
事务所(2005 年 7 月-2008 年 4 月)、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4 月-2015
年 12 月)、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2020 年 12 月)、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 年 1 月-2024
年 6 月)。2024 年 6 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1 月至今任“长城中
陶曙 本基金的 2025 年 6
- 17 年 证 A5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斌 基金经理 月5日
自 2025 年 6 月至今任“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25 年 8 月至今任“长城国
证自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25 年 8 月至今任“长城上证科
创板综合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25 年 12 月至今任“长城沪深 300 自
由现金流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注:无。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
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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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实施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
理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信息系统以及人工控制等方法,严格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在投资决
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和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对象库和交易对手库管理制度、投资信息
保密措施,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和完善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度,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分配的原则,保证了交易在各投资
组合间的公平。在风险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内控等相关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
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
并对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的组合执行更长周期的交易价差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
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同一组合经理管理的
多个投资组合的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同一组合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
差进行强化的监测和事后分析,对不同时间窗的(同日、3 日内、5 日内、7 日内、9 日内、11 日
内、13 日内)同向交易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分析,并结成交顺序、价格偏差、
产品规模、成交量等因素对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的情形进行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同一组合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
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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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市场延续 24 年 9 月底以来的预期。整体风格表现分化较大,新兴科技相关资产
更优。本基金采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本基金会结合申购赎回情况、标的指数成
份股调整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调整投资组合,保持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以期为持有人提供与之
相近的收益。期间我们通过指数化交易系统、跟踪误差归因分析系统、ETF 现金流精算系统等,
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指标控制在较好水平,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流程,确保了本基金的安全运
作,并通过参与新股申购、转债套利等方式追求超额收益。
本报告期内完成建仓。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4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0%。
展望 2026 年,A 股“9.24”以来的震荡上行行情仍有望延续。国际秩序重构与国内产业创新
共振仍将继续支持中国资产表现。节奏上,市场走势或将前升后稳,牛市正进入中期,整体震荡
上行但波动可能加大,驱动力从估值修复转向企业盈利增长。国内低利率环境预期会相对维持较
长时间,红利低波 100 指数股息率相对于低息资产仍有比较优势。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坚持持有人利益至上原则,勤
勉尽责,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流程,持续对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情况实
施审查、监督和检查,强化合规风险、操作风险、洗钱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发现、识别、监控、预
警和干预,有效保障了本基金投资运作合规及平稳运行。主要监察稽核工作情况如下:
(1)持续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理念,以“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
法合规”为核心导向,打造多维度文化培育矩阵,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廉洁
从业警示教育及投资研究和基金销售等核心业务合规培训,同时将践行情况纳入员工考核评价体
系,引导全体从业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深化对金融文化内涵的思想认同,切实做到珍惜职业声
誉、严守合规底线,将文化理念转化为稳健经营、服务投资者的实际行动。
(2)持续深化内控制度及流程建设。紧密结合行业法律法规动态更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
自身业务开展实际,建立常态化制度修订与新增机制:针对法规政策变化,及时梳理制度适配要
点,及时更新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条款;依托行业案例复盘,查找风险隐患点,补充完善
业务操作流程、内控监督机制等内容;立足业务创新与发展需求,同步优化岗位职责及流程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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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制度体系与业务发展契合。同时通过流程落地检查、执行效果评估等手段,推动内控制度落
地实施,为基金稳健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3)持续对基金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情况实施审查、监督和检查。一
方面通过常态化的合规审核机制,将审核嵌入业务前端,事前校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
决策、新产品新业务方案、重要合同、宣传推介材料、披露信息等内容的合规性,对不合规内容
提出修改建议并监督整改;另一方面依托“投资管理系统+风控系统”实时监测投资管理业务,拦
截违规投资、预警超标与异常交易行为,再辅以人工深度分析强化监督。事后定期对投研交、销
售、中后台运营等重大业务开展合规检查,排查风险点、提出改进建议,跟踪整改情况至问题消
除。最终确保业务合规及信息披露的完整、及时和准确,推动基金业务合规稳健运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始终恪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
规范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持续完善监察稽核体系,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着力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
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
投资总监、固收投资总监、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督察长、运行保障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
责人、相关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基金会计等岗位资深人员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受托资产
估值委员会。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
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
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
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受托资产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
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
策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债券估值数据服
务协议、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及流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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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限股票流动性折扣数据。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无。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
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本托管人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
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15735_H95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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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
审计报告收件人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自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审计意见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自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城中
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
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不适用
其他事项 不适用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
任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
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任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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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
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
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
致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贺耀 黄拥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6 年 3 月 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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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651,557.55
结算备付金 107,986.86
存出保证金 273,281.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7,331,001.62
其中:股票投资 177,331,001.6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债权投资 7.4.7.5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应收清算款 83,121.3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8 -
资产总计 178,446,949.11
本期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2,833.26
应付托管费 14,566.6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9 147,2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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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负债合计 234,652.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172,212,692.00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未分配利润 7.4.7.12 5,999,604.89
净资产合计 178,212,296.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78,446,949.11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人 民币 1.0348 元 ,基 金份 额总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6 月 5 日生效,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
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会计主体: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0,711,863.6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34,674.4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7,941,535.3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股利收益 7.4.7.19 6,542,713.0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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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减:二、营业总支出 856,424.0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855,439.6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855,439.60
会计主体: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 - - -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148,000,000.0
动额(减少以“-” - 5,999,604.89 -142,000,395.11
号填列) 0
(一)、综合收益
- - 9,855,439.60 9,855,439.6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148,000,000.0
份额交易产生的 - -3,855,834.71 -151,855,834.71
净资产变动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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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6,220,211.40 -353,220,211.40
回款 0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祝函 刘沛 李志朋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5】520 号文《关于准予长城中证
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作为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6 月 5 日生效。本基金
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募集期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设
立时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20,196,000.00 元,在首次募集期
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8,221.53 元,其中人民币 16,692.00 元折合基金份额
合伙)出具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 70015735_H0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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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
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其他股票(含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
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
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
净资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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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自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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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
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
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
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
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
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
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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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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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
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
得/(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
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务工具投资的,在持有期
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
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
在适用情况下预估的增值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
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1)本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
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基金;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
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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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
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
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和/或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
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
行收益分配;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性
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
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
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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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4 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
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 2025
年 8 月 8 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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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
税依据,分别按 7%、3%和 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如有)证券投资基金从
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如有)证券投资基金从公
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
(4)印花税(如适用)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实施减半征收。
(5)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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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有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
会财税[2014]81 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
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活期存款 651,557.55
等于:本金 651,480.07
加:应计利息 77.48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651,557.5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81,533,957.25 - 177,331,001.62 -4,202,955.63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81,533,957.25 - 177,331,001.62 -4,202,955.63
第 29页 共 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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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第 30页 共 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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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29,877.22
其中:交易所市场 29,877.22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审计费 30,000.00
应退替代款 76,580.60
应付 IOPV 费用 10,794.52
合计 147,252.3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320,212,692.00 320,212,692.00
本期申购 199,000,000.00 199,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47,000,000.00 -347,000,000.0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72,212,692.00 172,212,692.00
注:(1)本基金申购包含红利再投及基金转入的份额及金额;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额及金额。
(2)本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6 月 5 日生效。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
金额为人民币 320,196,000.00 元,折合 320,196,000.00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
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8,221.53 元,其中人民币 16,692.00 元折合 16,692.00 份基金份
额,剩余人民币 1,529.53 元归入基金财产。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320,212,692.00 元,
折合 320,212,692.00 份基金份额。
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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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4,058,395.23 -4,202,955.63 9,855,439.6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1,159,705.82 -2,696,128.89 -3,855,834.71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564,950.01 -1,200,573.32 2,364,376.69
基金赎回款 -4,724,655.83 -1,495,555.57 -6,220,211.4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2,898,689.41 -6,899,084.52 5,999,604.89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2,626.1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711.05
其他 337.30
合计 34,674.47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718,609.1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222,926.23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7,941,535.36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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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11,512,974.68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03,318,734.43
减:交易费用 475,631.12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718,609.1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353,220,211.40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261,293,809.40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额 91,703,475.77
减:交易费用 -
赎回差价收入 222,926.23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第 33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6,542,713.05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
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6,542,713.0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 -4,202,955.63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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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 -
权证投资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4,202,955.6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替代损益 395,896.40
合计 395,896.40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5 年
审计费用 30,000.00
信息披露费 6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费用 11,360.60
IOPV 费用 10,794.52
中登注册登记费 87,500.00
合计 199,655.12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
部报告。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 35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基金托管人
银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方 国际信托 股份有 限公司(“北方 国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际”)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原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城 嘉信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长城 嘉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信”)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本基金的联接基金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长城中证红
利低波 100ETF 联接”)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47,307.44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470,9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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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9,461.49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注:无。
情况
注:无。
的情况
注:无。
注:无。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第 37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100ETF联
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08,400.00 2.7921
注:关联方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相关的交易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651,557.55 32,626.12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注:无。
无。
注:本基金于本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前的利润分配情况,请参阅本财务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数量
成功 流通 期末
证券 证券 受限 认购 (单 期末 期末估值
认购 受限 估值 备注
代码 名称 期 价格 位: 成本总额 总额
日 类型 单价
股)
汉桑 新股
科技 锁定
艾芬 新股
达 锁定
广东 新股
建科 锁定
第 38页 共 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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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创 新股
瑞通 锁定
道生 新股
天合 锁定
月9日
德力 年 10 新股
佳 月 30 锁定
日
超颖 年 10 新股
电子 月 17 锁定
日
锡华 年 12 新股
科技 月 16 锁定
日
丰倍 年 10 新股
生物 月 29 锁定
日
华新 新股
精科 锁定
大明 年 10 新股
电子 月 28 锁定
日
注:无。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无质押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无质押债券。
第 39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无。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
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监
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构成的三级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
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公司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基金管
理人制定的银行可投资名单内的已进行充分内部研究的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
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
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
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赎回的基金资产超出基金持有的现金
类资产规模,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
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
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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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
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
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
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除在附注“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外(如
有),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
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除附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如有)将在 1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于资
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
额净值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
每日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度缺口进行监控。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
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月 年 年 上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651,557.55 - - - - - 651,557.55
结算备付金 107,986.86 - - - - - 107,986.86
存出保证金 273,281.71 - - - - - 273,281.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77,331,001.62177,331,001.62
应收清算款 - - - - - 83,121.37 83,121.37
资产总计 1,032,826.12 - - - -177,414,122.99178,446,949.11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72,833.26 72,833.26
应付托管费 - - - - - 14,566.62 14,566.62
其他负债 - - - - - 147,252.34 147,252.34
第 41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负债总计 - - - - - 234,652.22 234,652.22
利率敏感度缺口 1,032,826.12 - - - -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
能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本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外汇风险敞口及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列示如下:
注:无。
注:无。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
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面临的整体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
- -
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
- -
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
- -
资
其他 - -
合计 177,331,001.62 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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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假设 除沪深 3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本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沪深 300 指数上升
分析 3,442,881.40
沪深 300 指数下降
-3,442,881.40
无。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177,273,375.69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57,625.93
合计 177,331,001.62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新发未上市和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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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
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 -
当期购买 - - -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26,311.03 26,311.03
转出第三层次 - -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31,314.90 31,314.90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
- 31,314.90 31,314.90
或损失
计入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57,625.93 57,625.93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
次金融资产计入本期
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 - 31,314.90 31,314.90
损失的变动——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期末公允 采用的估值
项目 与公允价值之
价值 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
间的关系
值
平均价格亚
限售股票 57,625.93 预期波动率 0.2086~3.0323 负相关
式期权模型
无。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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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177,331,001.62 99.37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3,471,667.00 7.56
C 制造业 61,131,614.19 34.30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 19,606,128.50 11.00
业
E 建筑业 8,570,082.00 4.81
F 批发和零售业 4,217,197.00 2.37
交通运输、仓储和
G 16,816,900.00 9.44
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
I 2,192,785.00 1.23
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38,965,511.00 21.86
K 房地产业 1,371,440.00 0.77
第 45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3,198,831.00 1.79
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 -
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N - -
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
O - -
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文化、体育和娱乐
R 7,731,220.00 4.34
业
S 综合 - -
合计 177,273,375.69 99.47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4,152.01 0.02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交通运输、仓储和
G
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
I
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M
务业 13,473.92 0.0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
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7,625.93 0.03
第 46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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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第 48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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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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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第 51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第 52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26,637,482.4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11,512,974.68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注:无。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
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
国债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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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国债期货投资情况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的。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注:无。
注: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说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允价值 值比例(%) 明
第 54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城中证红利低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持有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户均持有的
户数 基金
基金份额
(户)
占总 占总 占总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 (%) (%)
注: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和“占总份额比例”数据中已包含该基金的联接基金“持有份额”
和“占总份额比例”数据。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城中证红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第 55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000.00 0.0058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同时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的,分别计算在内。
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期末无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 年 6 月 5 日)基
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
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2,212,692.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车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期后事项:自 2026 年 3 月 25 日起,邱春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祝函为公司
总经理,同时解聘其公司督察长职务。在公司新任督察长正式任职之前,由祝函代为履行公司
督察长职务。
第 56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无改变。
,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持续至本报告期。
管理人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1 内容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管理人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采取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类型 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相关品类产品注册申请 3 个月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合规内控
受到处罚的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优化相关制度流程等整改工作,并经相
出整改意见) 关机构验收通过
其他 无
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受调查或处 内容
罚等情况 1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 2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
采取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类型 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第 57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受到调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合规内控
受到处罚的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优化相关制度流程等整改工作,并经相
出整改意见) 关机构验收通过
其他 无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相关从业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本期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 2 44.66 90,799.13 44.66
公司
本期
中信建投 1 28.28 57,507.41 28.28
本期
国泰海通 2 27.06 55,020.03 27.06
本期
报告
财信证券 2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长城证券 3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长江证券 1 - - - -
新增
第 58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
告期
新增
大同证券 - - - - -
本报
告期
退租
本期
报告
德邦证券 2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东方财富 2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东方证券 1 - - - -
新增
本报
告期
新增
东兴证券 - - - - -
本报
告期
退租
本期
报告
方正证券 1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光大证券 1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国海证券 2 - - - -
新增
本期
国联民生 报告
证券 新增
国盛证券 1 - - - - 本期
第 59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报告
新增
本期
报告
国信证券 1 - - - -
新增
本期
华安证券
报告
股份有限 1 - - - -
新增
公司
本期
报告
华金证券 2 - - - -
新增
本报
告期
新增
申万宏源 1 - - - -
本报
告期
退租
本期
报告
世纪证券 1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西南证券 1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信达证券 1 - - - -
新增
本报
告期
新增
银河证券 - - - - -
本报
告期
退租
本期
粤开证券 2 - - - -
报告
第 60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新增
本期
报告
中金公司 1 - - - -
新增
本期
报告
中泰证券 2 - - - -
新增
本报
告期
新增
中信证券 1 - - - -
本报
告期
退租
本期
报告
中银国际 1 - - - -
新增
注: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公司设立了券商服务评价协调小组,建立了完善的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署、证券公司服务
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的管理机制和流程,并禁止上述业务环节与证券公司的基金销售规模、保
有规模挂钩,且基金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参与上述业务环节。督察长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合规性审
查。
公司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证券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2)经营行为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3)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和安全的交易环境,能
有效保护客户权益;
(4)交易服务能力较强,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和信息服务;
(5)研究服务能力较强,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公司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程序主要包括:
第 61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1)对拟入库证券公司进行审慎调查,经内部审议通过后将证券公司加入公司证券公司库;
(2)按照公司审批流程,与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或经纪服务等协议;
(3)业务部门与证券公司办理完成交易单元租用、交易系统测试和对接等交易前准备工作,
通知各相关部门和托管行启用证券公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占当期债券
券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招商证
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
司
中信建
- - - - - -
投
国泰海
- - - - - -
通
财信证
- - - - - -
券
长城证
- - - - - -
券
长江证
- - - - - -
券
大同证
- - - - - -
券
德邦证
- - - - - -
券
东方财
- - - - - -
富
东方证
- - - - - -
券
东兴证
- - - - - -
券
方正证
- - - - - -
券
光大证
- - - - - -
券
国海证
- - - - - -
券
第 62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国联民
- - - - - -
生证券
国盛证
- - - - - -
券
国信证
- - - - - -
券
华安证
券股份
- - - - - -
有限公
司
华金证
- - - - - -
券
申万宏
- - - - - -
源
世纪证
- - - - - -
券
西南证
- - - - - -
券
信达证
- - - - - -
券
银河证
- - - - - -
券
粤开证
- - - - - -
券
中金公
- - - - - -
司
中泰证
- - - - - -
券
中信证
- - - - - -
券
中银国
- - - - - -
际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民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赎回业务的公告
第 63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 网站
示性公告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服务商的公告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信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 网站
券商的公告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泰证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网站
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网站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申万宏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为申购赎 网站
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东莞证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网站
的公告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国泰海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 网站
券商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网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网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网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网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长城
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数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 网站
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网站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第 64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诈骗活动的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上市股票及相关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变更公告 网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网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变动的公告 网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末持有基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金情况
持有基金份
投资者类别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 份额占
序号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额 比(%)
的时间区间
联接基金 1 -
产品特有风险
如投资者进行大额赎回,可能存在以下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来应对大额赎回,基金仓位调整困难,从而可能会面
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若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
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
回办理造成影响;
大额赎回会导致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需要,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基金净值估值四舍五入法或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的影响,大额赎回可能导致基
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大额赎回后若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
投资策略;
第 65页 共 66页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面临合
同终止财产清算或转型风险。
无。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
文件
(二)《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279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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