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 年 0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6年3月3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基金名称
资基金
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
场内简称 民企ETF
基金主代码 15997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3,976,423.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9年08月09日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投资目标
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
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
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
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
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如
投资策略 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
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
通和调整,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
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
的指数的成份股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
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3%。当跟踪偏离度和年化跟踪误差超
过上述目标范围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归因分析模型
找出跟踪误差的来源,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
风险收益特征
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
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郁双爽 罗琦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1-53682888 020-66338888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onyfunds.com gfluoqi@g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8800 95575
传真 021-53682755 020-87553363-6847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
注册地址 0号外滩金融中心S1幢30层
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实际楼层28层)06单元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
办公地址 0号外滩金融中心S1幢30层0
发证券大厦34楼
邮政编码 200010 510627
法定代表人 黄薇薇 林传辉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报
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www.honyfunds.com
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
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 10层1001-1至1001-2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118,201.74 -33,358,471.23 -5,306,846.56
本期利润 105,157,604.28 27,281,064.30 -92,992,607.4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
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4,032,401.89 16,462,935.94 52,166,477.8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80,857,557.22 270,541,786.75 428,142,900.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8672 1.3461 1.1387
标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6.72% 34.61% 13.87%
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
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91% 1.58% -3.59% 1.58% 0.68% 0.00%
过去六个月 36.95% 1.52% 35.90% 1.53% 1.05% -0.01%
过去一年 38.71% 1.47% 34.99% 1.48% 3.72% -0.01%
过去三年 34.59% 1.48% 22.96% 1.49% 11.63% -0.01%
过去五年 -0.07% 1.54% -12.83% 1.55% 12.76%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收益率。
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7月16日。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无。
§4 管理人报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439号批准,由弘
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8亿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目前股权结构为:弘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基
金管理人共管理8只开放式基金,即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久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汽车产业升级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甄选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弘毅远方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基金经理;弘
华东理工大学数学与应用
毅远方久盈混合型
数学学士。曾任上海海烟物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流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财
经理;弘毅远方甄选
务分析员、德勤华永会计师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马佳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15年
弘毅远方北证50成
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份指数型发起式证
董事。2018年7月加入弘毅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理;金融工程部总经
任风控合规部负责人。
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即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
无。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
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
管理办法》,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形成涵盖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
场等各投资市场,债券、股票、回购等各投资标的,并贯穿分工授权、研究分析、投资
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监督检查各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
方法如下:
(1)公司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研究的负责人、投
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
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分管投资研究的负责人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组合经理在
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
权限的操作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2)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
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3)建立全公司适用的备选标的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明确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程序。在全公司适用备选标的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
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备选标的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
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4)公司严格贯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原则,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不同投资
组合同一品种的同向交易指令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原则处理,保证交易
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正处理,保证各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同时,完善非集中竞价交
易的交易分配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5)公司交易部和风控合规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控合规部分别于每
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
进行分析,并对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
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
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本基金跟踪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该指数从实际控制人为非国有独资、非国有控
股及非外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中选取100只各行业龙头企业、流动性好且研发投入高的证
券作为指数样本,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民营企业的投资标的。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采取完
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上证指数最高突破4000点整数关口。全年来看,以北证50、中证2000为代表的小盘指
数表现优于以上证50、沪深300为代表的大盘指数,有色、算力、人形机器人、电池等
方向表现比较亮眼。
基金运作层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认真对待投资者申购、赎回
等事项,保障基金的正常运作,运作过程中未发生风险事件。
本报告期内为增强指数可投资性,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对国证民企领先 100
指数进行修订,选样方法修订为分别按照最近半年日均总市值和营业收入在国证二级行
业内排名,选取综合排名靠前的300只作为待选证券;将待选证券分别按照营业收入增
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研发强度和日均总市值排名,对排名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综合得分,
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1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我们知道民企往往通过在研发方面高投
入来建立产品竞争壁垒,通过回测我们也验证了“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这一指标可
以有效增强民企ETF指数的表现。新指数编制方法新增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研发因
子作为排名依据,这样筛选的指数成份股都是行业中具有长期业绩优势的龙头公司,且
指数风格仍维持大盘成长的风格,指数估值也处在历史较低的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基金份额净值为1.8672元,本报告期
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99%。
本报告期内利好民营经济的政策持续出台。2月17日,总书记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
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
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4月30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自5月20日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
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8月8日,最高
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从五
方面提出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5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展望2026年,我们有望会看到更多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民营企业发展
迎来的历史机遇期。
本报告期内民营经济表现依然亮眼,特别在出海贸易、工业企业表现显著。
一、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5.47万亿
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其中,出口26.99万亿元,增长6.1%;进口18.48万亿元,
增长0.5%。民营企业进出口26.04万亿元,增长7.1%,占我外贸总值的57.3%,比去年
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
二、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
长5.9%。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4.6%,股份制企业增长6.3%,外商
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3.9%,民营企业增长5.3%。
三、 2025年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3982.0亿元,比上年增长
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4.2%;民营企业与上年持平。
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纳入了全市场各个行业的龙头民营企业,主要覆盖制造、科
技、消费三大类行业的优质公司。根据Wind分析师一致预期的预测,2026-2027年民企
指数盈利CAGR将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有望为股东带来持续的高回报,而市场大幅
反弹后,民企指数的估值仍位于历史较低位置。展望未来,龙头民营企业将在政策助力
下获得更好的发展,而本基金作为全市场历史长、规模大的民企主题ETF,兼备中短期
投资机会和长期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投资民营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工具。
本基金将继续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恪尽职守,依法履行基
金管理人的职责,落实风险控制,强化监察稽核职能,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
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主要的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一)紧密跟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推动及规范公司的制度体系建设
本年度内公司重点对制度规范体系进行查漏补缺,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牵头组
织拟定制度体系建设规划。2025年修订或更新了新股申购业务管理细则、廉洁从业管理
办法、交易管理业务流程、反洗钱管理制度、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操作规程、可疑
交易报告操作规程、数据治理管理制度、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
制度、固定收益交易应急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制度,确保公司
制度体系可有效支持业务发展。
(二)持续推进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及审计
本年度内,公司完成各季度员工及关联人投资申报稽核、通信管理稽核等定期或不
定期稽核,并开展投研交专项审计、销售专项审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自查、IT专项审
计等专项审计工作。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沟通,制定整改方案,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
情况。
(三)持续完善基金产品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持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风险控制和监测的水平和能力,秉承全员风险管理
的理念,在持续对日常投资运作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基金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及投资
组合的合规监督,督促投研交易业务合规开展,努力确保各项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进一步完善各类投资业务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管控机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有
效防范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
(四)有序组织监管报备和信息披露工作
本年度内,公司梳理了监管报备和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根据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履
行基金管理人职责,确保监管报备及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知情权,未发生违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
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针对停牌股票、债券不活跃市场报价等投资品
种启用特殊估值流程,由估值委员会确定相应证券的估值方法。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控合规部、信息技术部等相关人员。
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成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基金经理参与公司启用特殊估值的流程,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估值原则和方
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无。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
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
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
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托管人依法对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容诚审字[2026]200Z2519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审计报告收件人
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弘毅远方国证
民企领先100ETF")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净资
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审计意见 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
先100ETF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
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弘毅远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并遵守了独立性准则
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
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的基金管理人弘
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弘毅远
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
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
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其他信息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的基金管理人弘
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弘毅远
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
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
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
清算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弘毅远方国证民企
领先100ETF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
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
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
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
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
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弘毅远
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F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
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
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沈兆杰 卢煦明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至1001-26
审计报告日期 2026-03-26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136,581.55 2,555,926.29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79,071,785.36 268,197,120.68
其中:股票投资 379,071,785.36 268,197,120.6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 -
资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381,208,366.91 270,753,046.97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6,485.82 69,756.01
应付托管费 64,323.87 46,504.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0.19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90,000.00 95,000.00
负债合计 350,809.69 211,260.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203,976,423.00 200,976,423.00
未分配利润 7.4.7.8 176,881,134.22 69,565,363.75
净资产合计 380,857,557.22 270,541,786.7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81,208,366.91 270,753,046.97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8672元,基金份额总额
会计主体: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25年01月01日至 2024年01月01日至
一、营业总收入 107,093,264.59 29,036,048.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7,428.41 16,207.2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2.47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14,379,504.89 -36,856,347.0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 10,612.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3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4,642,472.03 4,317,859.51
其他投资收益 - 385,547.47
以“-”号填列)
- -
列)
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935,660.31 1,754,983.7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5,157,604.28 27,281,064.30
会计主体: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3,000,000.00 107,315,770.47 110,315,770.47
列)
(一)、综合收益
- 105,157,604.28 105,157,604.28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3,000,000.00 2,158,166.19 5,158,166.19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000,000.00 15,640,726.25 45,640,726.25
-27,000,000.00 -13,482,560.06 -40,482,560.06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 -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175,000,000.00 17,398,885.90 -157,601,114.10
列)
(一)、综合收益
- 27,281,064.30 27,281,064.3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175,000,000.00 -9,882,178.40 -184,882,178.40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000,000.00 3,442,701.08 17,442,701.08
-189,000,000.00 -13,324,879.48 -202,324,879.48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 -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黄薇薇 丁旺 黄怿俊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97号《关于准予弘毅
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弘毅远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38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弘毅远
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7月16日正式
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4,976,423.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
息折合42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
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
场工具、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
批准报出。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202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
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
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基金持有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
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
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
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
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
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
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
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
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
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
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
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
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
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
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
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
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
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
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
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
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
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
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
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
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
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
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
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
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
(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
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
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
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
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
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
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
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
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
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
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
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
(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
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
除按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
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
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
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
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
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
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
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以及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
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
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
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
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
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
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
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
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
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
假设如下:
(1)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
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
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
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号《关
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
值。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
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
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25年第4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
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除持有
金融债券外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
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
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
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
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
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
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
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380,535.64 272,194.29
等于:本金 380,394.20 272,132.46
加:应计利息 141.44 61.83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1-3个
- -
月
存款期限3个月
- -
以上
其他存款 1,756,045.91 2,283,732.00
等于:本金 1,756,005.33 2,283,347.23
加:应计利息 40.58 384.77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2,136,581.55 2,555,926.29
注:其他存款本期末及上年度末余额为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
结算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
券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41,239,859.98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
券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 41,239,859.98
注:股票投资的估值增值和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无。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IOPV计算费 20,000.00 10,000.00
预提费用-审计费 50,000.00 50,000.00
预提费用-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
应付指数使用费 - 35,000.00
合计 190,000.00 95,0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00,976,423.00 200,976,423.00
本期申购 30,000,000.00 30,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7,000,000.00 -27,000,000.00
本期末 203,976,423.00 203,976,423.0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6,462,935.94 53,102,427.81 69,565,363.75
本期期初 16,462,935.94 53,102,427.81 69,565,363.75
本期利润 17,118,201.74 88,039,402.54 105,157,604.2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076,782.80 12,563,943.45 15,640,726.25
基金赎回款 -2,625,518.59 -10,857,041.47 -13,482,560.0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4,032,401.89 142,848,732.33 176,881,134.2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592.29 3,484.5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3,836.12 12,722.66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
其他 - -
合计 7,428.41 16,207.2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 2024年01月01日至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
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8,237,238.78 -2,105,880.05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
- -
入
合计 14,379,504.89 -36,856,347.0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59,478,584.98 150,554,675.39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53,188,140.84 185,127,483.48
减:交易费用 148,178.03 177,658.91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6,142,266.11 -34,750,467.0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40,482,560.06 202,324,879.48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13,739,006.06 75,814,663.48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额 18,506,315.22 128,616,096.05
减:交易费用 - -
赎回差价收入 8,237,238.78 -2,105,880.0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 5.9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 10,606.36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
- -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
- -
收入
合计 - 10,612.2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 - 48,722.28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 38,100.00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 6.18
减:交易费用 - 9.7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 10,606.36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4,642,472.03 4,317,859.51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342,527.00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4,642,472.03 4,317,859.5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
——股票投资 88,039,402.54 60,639,535.53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 -
值税
合计 88,039,402.54 60,639,535.5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ETF基金替代损益 24,456.72 522,570.63
合计 24,456.72 522,570.6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指数使用费 30,722.22 139,885.88
固定注册登记费 150,000.00 150,000.00
IOPV服务费 30,000.00 10,000.00
存托服务费 169.55 -
合计 380,891.77 469,885.88
注: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的《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25
年3月21日起,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指数使用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弘毅远方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弘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弘毅投资”)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 日
关联方名
占当期 占当期
称
股票成 股票成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广发证券 320,583,478.23 100.00% 232,160,767.39 100.00%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 日
关联方名
占当期 占当期
称
债券成 债券成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广发证券 - - 48,722.28 1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 日
关联方名 占当期 占当期
称 债券回 债券回
成交金额 购成交 成交金额 购成交
总额的 总额的
比例 比例
广发证券 - - 1,000,000.00 1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 占当期
占期末应
称 佣金总
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付佣金总
量的比
额的比例
例
广发证券 66,697.52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占当期
占期末应
称 佣金总
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付佣金总
量的比
额的比例
例
广发证券 87,515.82 - -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已扣除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和市场信息服务等。根据证监会公告[2024]3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针对被动股票型基金,不再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
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针对其他类型基金,不再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
外的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 2024年01月01日至2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32,861.06 770,225.93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746.46 568.28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
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
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 2024年01月01日至202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
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无。
无。
况
无。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费率区间 加权平均费 期末证券出借 期末应收利息
关联方名称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 率(%) 业务余额 余额
广发证券 1.70~4.00 2.49 53,518.77 - -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至2025年12月31 至2024年12月31
日 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63,643.00 363,643.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63,643.00 363,643.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定支付。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
称 日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广发证券-
托管户
广发证券-
证券户
注:本基金托管户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存放在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
部;本基金证券户的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无。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的《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
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25
年3月21日起,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成功 流通 期末 数量 期末 期末
证券 证券 受限 认购
认购 受限 估值 (单 成本 估值 备注
代码 名称 期 价格
日 类型 单价 位:股) 总额 总额
科创
-12-0 1,065 462. 361. -
售
科创
-12-0 1,188 75.2 079. -
售
-11-2 1,495 45.5 13.2 -
创业
-09-1 2,330 78.4 21.8 -
售
科创
-07-0 8.45 1,330 38.5 92.4 -
售
科创
-12-2 121 95.8 00.5 -
售
创业
-11-1 5.69 1,596 79.1 -
售
科创
-12-1 131 58.3 -
售
-08-0 板打 6.56 656 34.0 -
售
科创
-12-0 352 72.0 -
售
创业
-09-2 110 05.9 -
售
科创
-10-2 8.62 755 61.8 -
售
创业
-07-2 245 01.9 -
售
-11-1 252 96.0 73.7 -
创业
-09-1 7.05 447 88.5 -
售
创业
-07-1 277 54.2 -
售
创业
-12-2 195 06.0 -
售
创业
-12-1 151 -
售
-12-2 6.85 659 -
-10-1 169 -
创业
-09-1 165 -
售
创业
-12-1 112 -
售
-10-0 5.98 451 -
创业
-09-0 126 -
售
-10-3 101 -
-09-1 95 -
-10-1 板打 104 -
售
-07-3 135 -
-09-2 93 -
-07-1 155 -
-12-1 260 -
-06-2 94 -
-08-2 82 -
-10-2 111 -
-10-2 88 -
-12-2 69 -
注:1、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
申购。其中基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中需要限售的部分或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
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参与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
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内不得转让。
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
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衍
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在日常经
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
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
行的多层级立体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风险控制委员
会、督察长、风控合规部以及各个业务部门、各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
形成高效、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
析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
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
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
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
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
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
活期存款存放在本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的托管账户,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
他存款存放于广发证券,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
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
风险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尚未开展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
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2024年12月31日:同)。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
的流动性风险来自调整基金投资组合时,由于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导致本基金难以及
时完成组合调整,或承受较大市场冲击成本,从而造成基金投资组合收益偏离标的指数
收益的风险。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
以内且不计息,本基金赎回基金份额采用一篮子股票形式,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2024
年12月31日: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
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
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
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
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
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在正常情
况下均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5%。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
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控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
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
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
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债券投资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
金
交易性
金融资 - - - 379,071,785.36 379,071,785.36
产
资产总
计
负债
应付管
- - - 96,485.82 96,485.82
理人报
酬
应付托
- - - 64,323.87 64,323.87
管费
其他负
- - - 190,000.00 190,000.00
债
负债总
- - - 350,809.69 350,809.69
计
利率敏
感度缺 2,136,581.55 - - 378,720,975.67 380,857,557.22
口
上年度
末
资产
货币资
金
交易性
金融资 - - - 268,197,120.68 268,197,120.68
产
资产总
计
负债
应付管
理人报 - - - 69,756.01 69,756.01
酬
应付托
- - - 46,504.02 46,504.02
管费
应交税
- - - 0.19 0.19
费
其他负
- - - 95,000.00 95,000.00
债
负债总
- - - 211,260.22 211,260.22
计
利率敏
感度缺
口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
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不包括可转债),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4年12月31日: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
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
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
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
整,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
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
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 占基金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资产净 资产净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379,071,785.36 99.53 268,197,120.68 99.13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上涨5% 18,765,772.50 13,231,942.26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5% -18,765,772.50 -13,231,942.26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378,049,559.18 267,719,278.65
第二层次 - 27,736.50
第三层次 1,022,226.18 450,105.53
合计 379,071,785.36 268,197,120.68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
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
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
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450,105.53 450,105.53
当期购买 - 564,166.59 564,166.59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1,249,857.86 1,249,857.86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1,257,811.92 1,257,811.92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
- 1,257,811.92 1,257,811.92
得或损失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1,022,226.18 1,022,226.18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
次金融资产计入本期
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 - 606,255.13 606,255.13
损失的变动——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962,418.49 962,418.49
当期购买 - 274,953.27 274,953.27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965,716.62 965,716.62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178,450.39 178,450.39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
- 178,450.39 178,450.39
得或损失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450,105.53 450,105.53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
次金融资产计入本期
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 - 267,422.95 267,422.95
损失的变动——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注:于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第三层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但尚在限售期内的股票投资。于2025年度,本基金从第三层次转出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均为限售期结束可正常交易的股票投资。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期末公允
项目 采用的估值技术 范围/加权平 与公允价值之间
价值 名称
均值 的关系
股票投 1,022,226.1 平均价格亚式期 预期波 18%-303.2
负相关
资 8 权模型 动率 3%
不可观察输入值
上年度末公
项目 采用的估值技术 范围/加权平 与公允价值之间
允价值 名称
均值 的关系
股票投 平均价格亚式期 预期波 34.23%-57
资 权模型 动率 4.44%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4年12
月31日: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1)基金申购款于2025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45,640,726.25元
(2024年度:17,442,701.08元),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的申购款28,495,965.12元和以现金
支付的申购款17,144,761.13元(2024年度: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的申购款11,283,471.69
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6,159,229.39元)。
(2)除基金申购款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序号 项目 金额
例(%)
其中:股票 379,071,785.36 99.44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4,182,567.08 1.1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17,788,942.92 83.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D - -
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324,700.00 0.09
F 批发和零售业 1,976,445.00 0.5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 27,090,764.00 7.11
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23,645,165.18 6.2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98,098.00 0.6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N - -
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O - -
务业
P 教育 304,630.00 0.08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8,247.00 0.09
S 综合 - -
合计 378,049,559.18 99.26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7,813.20 0.02
C 制造业 864,885.63 0.2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D - -
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6,694.44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 22,679.16 0.01
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153.75 0.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N - -
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O - -
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022,226.18 0.27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号
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号
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资产净值比
号
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资产净值比
号
例(%)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64,454,202.9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59,478,584.98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股票。
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流通受限部分的 占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情况说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号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明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人户
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数(户)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序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号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7月16日)基金份额总额 384,976,423.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0,976,423.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0,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3,976,423.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本基金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未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的相关从业人员未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易
券商 单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
名称 元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注
数 额的比例 比例
量
广发
证券
注:1、本基金管理人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合规
风控能力较强,交易能力、投研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经纪服务商提供服务。
纪服务协议,对账户管理、数据传输、证券交易、资金管理、交易监控、费用收取等事 项
进行约定,明确服务内容、收取交易佣金的价格标准与计算方式。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4年度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
公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2024年第4季度报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24年第4季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站、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
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基金合同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托管协议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提示性
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2 站、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关于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投资基金增加申购赎回代理 站、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商的公告
关于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安排的公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站、公司网站
基金基金合同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托管协议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基金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 站、公司网站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5半年度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的公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提示性
公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基金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 站、公司网站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公司网站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持有基金份
资
额比例达到
者 序
或者超过2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号
别
区间
个 20250101- 194,976,98 194,976,98
人 20251231 2.00 2.00
产品特有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可能会影响基金投资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增加变现成本。同时,按照净值计算尾差处理规则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异
常上涨或下跌。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引起基金资产总净值显著降
低,从而使基金在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极端情况下,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引起基金资产净
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需要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采取相关解决措施,从而使得基金运作
发生重大变更。
资本的公告》,基金管理人股东弘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向基金管理人增加出资人民
币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8亿元。
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25年3月21
日起,本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
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落实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编制方案
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发布的指数修订
公告,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即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的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可能包含存托
凭证。依据相关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修改了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主要修改内容为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同时,依据基金合同
的修改对《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弘
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并根据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指数编制方
法的相关内容。更新后的法律文件于2025年6月16日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标的指数编
制方案修订后的最新成分股及权重调整了基金投资组合。
注册的文件;
法律意见书;
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onyfunds.com查阅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