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鑫元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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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名称 鑫元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中证电池主题 ETF
基金主代码 159077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 年 7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公告依据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中证电池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扩位简称:电池 ETF 鑫元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180 号
自 2026 年 7 月 6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6 年 7 月 2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89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8,22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3,626.44
有效认购份额 208,220,00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22,574.00
合计 208,242,574.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 (单位:份)
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
是
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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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支付。
为 0 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整体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据以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
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
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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