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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年银行业开出首张“千万级”罚单,国开行海南分行再被罚

来源:资本邦 作者:Sia 2021-03-12 1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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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公告称,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因存在擅自提供对外担保的违法事实,被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4266.16万元的罚款。

(原标题:牛年银行业开出首张“千万级”罚单,国开行海南分行再被罚)

3月12日,资本邦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近日公示最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琼汇检罚〔2021〕2号),内容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因存在擅自提供对外担保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依法对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4266.16万元的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3月3日,公示截至日至2022年3月9日。

据悉,此次处罚已非年内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领到的首张罚单。

2021年1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便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琼汇检罚〔2021〕1号),内容显示,因违法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被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097.91万元人民币;对该分行时任行长胡**给予警告,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对该分行时任行长杨**给予警告,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对该分行时任副行长王**给予警告,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至此,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年内累计已被罚4366.16万元。

据国家开发银行官网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中国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2008年12月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2017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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