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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H股三分之二股东同意,郑州银行“不分红”议案被否

来源:资本邦 作者:Sia 2021-06-18 1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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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是此次股东大会中唯一被否决的议案,反对比例为35.07%,未获得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

(原标题:未获H股三分之二股东同意,郑州银行“不分红”议案被否)

6月18日,资本邦了解到,近日,郑州银行(002936.SZ)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方案被否。

6月17日,郑州银行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据悉,该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是此次股东大会中唯一被否决的议案,反对比例为35.07%,未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

而在刚过去的5月份,郑州银行披露了该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其中,《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提议“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而是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同时,议案中也解释了2020年度为何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一方面,郑州银行提到,由于疫情冲击,该行“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同时顺应监管引导,为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加大了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力度,对净利润的增长带来了压力。”

另一方面,郑州银行还解释道,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而外部资本补充又较为困难,内源性的资本补充就成为了中小银行保证资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该行表示“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

另外,该行还提到,此前已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8年度、2019年度现金红利分别为人民币8.88亿元、人民币5.92亿元,合计已超过该行2018年至2020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此次不进行2020年度现金分红,符合法律法规及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作为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银行于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于2018年9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首开国内城商行“A+H”股上市先河。

而在该行披露的2020年年报中可以发现,该行陷“增收不增利”困境。截至2020年末,该行总资产5478.13亿元,同比增长9.46%;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46.07亿元,同比增长8.30%;但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31.68亿元,同比降低了3.58%。

此前,38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2020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计拟派发金额接近4900亿,而郑州银行也成为唯一一家不准备进行现金分红的A股上市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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