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要闻 - 正文

意向投资人需满足五大条件,新华信托公开招募重组方

来源:资本邦 作者:sia 2021-08-06 14:08: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告中,新华信托介绍了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及股东结构,同时也对公司的接管情况进行简要概述。此外,公告还特别详述了此次公开招募投资者的五大基本条件。

(原标题:意向投资人需满足五大条件,新华信托公开招募重组方)

8月6日,资本邦了解到,昨日,新华信托官网发布发布公告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者参与重组,报名时间截止9月4日。

公告中,新华信托介绍了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及股东结构,同时也对公司的接管情况进行简要概述。此外,公告还特别详述了此次公开招募投资者的五大基本条件。

公告显示,意向投资者需要满足五大条件:

其一,意向投资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2号)、《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4号)、《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12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信托公司股东资质条件的规定;

其二,意向投资者应当具有较强资本实力、良好商业信誉、清晰的关联关系和审慎的风险管控能力;

其三,意向投资者主业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者可联合参与重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并说明每个参与方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其四,意向投资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及信用记录良好;

其五,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与新华信托存在良好的业务协同,能提供潜在的战略资源,能对新华信托回归信托本源,积极转型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此前于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决定对新华信托实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适当延长。

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依法延长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接管期限的公告》,决定延长新华信托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