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动态 - 正文

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12-20 19:04: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2月20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原标题: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广东证监局12月20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该公司在管理相关私募投资基金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一是该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二是该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未取得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未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三是该公司作为“昆明淡水泉创森智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