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5月27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招商300地产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交易代码:150207)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端,交易代码:150208)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5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5月29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5月28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0.862元。2015年5月29日当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