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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永鑫收益: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5-06-23 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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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6 月 2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5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公告依据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

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6 月 25 日

注:本基金为一年定期开放基金,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6 月 24

日为基金管理费计提日,不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第二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

放期,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 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转

换业务申请。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至一年后对应日的前一日(2016 年 7 月 1 日)为本基金

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每一个交易日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

间为上午 9:30-下午 3: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与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业务发展需

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或代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各代销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

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赎回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对于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收取 0.5%赎回费,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

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的份额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基金转换费用构成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

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的具体费

用按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

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

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5.1.2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 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值;F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

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

产所有。

例 1:诺安增利债券 50000 份转换为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代销机构购买了 5 万份诺安增利债券 A 类份额,至首个开放期内 T

日其持有期未满 1 年,希望在 T 日全部转换为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T 日,诺安增利债券 A 类份额的净值为 1.1000,赎回费率为 0.1%,适用申购费率为 0.8%;

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的净值为 1.2000,T 日该代销机构的适用申购费率为 0%。

0<0.8%,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转入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增利债券的 A 类基金份额×T 日

诺安增利债券 A 类份额的净值×(1-诺安增利债券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补

差费率)÷ T 日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的净值=50000×1.1000×(1-0.10%)÷(1+

0%)÷1.2000=45,787.5 份

例 2: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50000 份转换为诺安货币

假设某投资者在认购期在某代销机构购买了 5 万份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希望在

首个开放期内 T 日全部转换为诺安货币。

T 日,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的净值为 1.2000,赎回费率为 0,T 日该代销机构的

适用申购费率为 0%。则计算如下:

因诺安货币的申购费率为 0,故本次转换不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为 0);

而诺安货币的面值(即净值)为 1.0000。

转入诺安货币的基金份额=转出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的基金份额×T 日诺安永

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的净值×(1-诺安永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的赎回费率)÷(1+申购费

补差费率)÷T 日诺安货币的净值=50000×1.20×(1-0)÷(1+0)÷1=60000.00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的基金

在公告开放期间,开通了本基金与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A 级基金份额代码:320002,B 级基金份额代码:320019)、诺安优化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级基金份

额代码:320008;B 级基金份额代码:320009)的转换业务。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的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暂

不开放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6.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的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的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

纪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

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金管理费计提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

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封闭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

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管理费计提日,该日不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

务,仅对基金的管理费进行计提。第二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

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在开放期的最后

一日(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进行份额折算,即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本基金所有份

额进行折算,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 元,并将基金份额按折算比例

相应调整。

2、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 日为本基金首个开放期,即在 2015 年 6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7 月 1 日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并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不再接受申购、

赎回、转换申请,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

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的申请。

3、由于本基金在管理费计提日计提管理费,因此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可能出现明显的下降,管理费计提方法详细参见《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首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

7、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

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

号和密码。

8、本基金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所需而拟变更之其他事宜,将另行公

告。

9、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

站 www.lionfund.com.cn 了解相关情况。

10、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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