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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关于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1-27 08: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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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如高铁 B 端份额的基

金净值达到 0.250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高铁 B 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2064 元,达到基金合同规

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 2016 年 1 月 27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

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6 年 1 月 27 日。

二、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

份额(以下简称“高铁母基”,交易代码:164820)、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 A 份额(以下简称“高铁 A 端”,交易代码:150325)和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以下简称“高铁 B 端”,交易代码:150326)。

三、 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对高铁母基基金份额净值、高铁 A 端和高铁

B 端参考净值分别计算,当高铁 B 端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 0.2500 元及以下时,本

基金即可确定折算基准日,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在折算基准日,对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高铁母基份额、高铁 A 端份额和高

铁 B 端份额进行分别折算。份额折算后高铁母基份额基金份额净值、高铁 A 端和高铁 B 端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0 元;折算后将保持高铁 A 端和高铁 B 端份额的比

例为 1:1。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高铁母基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前高铁母基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高铁母基份额的资产净值相等。

NUM 高铁母基 NAV高铁母基

前 前

NUM 高铁母基

1.0000

其中:

NUM 高铁母基 :份额折算后高铁母基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NUM 高铁母基 :份额折算前高铁母基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NAV高铁母基 :份额折算前高铁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2) 高铁 A 端份额折算

折算后高铁 A 端和高铁 B 端份额配比保持 1:1 不变;

份额折算前高铁 A 端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高铁 A 端份额的资产及其新增场内高铁母基份

额的资产之和相等。

份额折算前高铁 A 端份额持有人将在份额折算后持有高铁 A 端与新增的场内高铁母基份

额。

NUM A前 NAV A前 NUM A后 1.0000

高铁A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高铁母基份额

1.0000

NUM A后 NUM后B

其中:

NUM A后 :份额折算后高铁 A 端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NUM A前 :份额折算前高铁 A 端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NAV A前 :份额折算前高铁 A 端份额的参考净值,下同

NUM B后 : 份额折算后高铁 B 端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3) 高铁 B 端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前后,高铁 B 端的资产相等。

NUM B前 NAVB前

NUM 后

B

1.0000

NUM B前 :份额折算前高铁 B 端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NAV B前 :份额折算前高铁 B 端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4)按照上述折算和计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

误差, 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高铁母基份额的场外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高铁母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

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高铁 A 端(或高铁 B 端 )

的新增高铁母基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 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高铁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铁 A 端份

额与高铁 B 端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高铁母基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高铁 A 端份额、高铁 B 端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 1.000 元,则

各持有高铁母基份额、高铁 A 端、高铁 B 端 10,000 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

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后

份额净值/份 份额净值/份

份额数 份额数

额参考净值 额参考净值

高铁母基 0.624 元 10,000 份 1.000 元 6240 份高铁母基份额

高铁 A 端 2400 份高铁 A 端份额

1.008 元 10,000 份 1.000 元

+7680 份高铁母基份额

高铁 B 端 0.240 元 10,000 份 1.000 元 2400 份高铁 B 端份额

五、 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6 年 1 月 27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

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

务;高铁 A 端、高铁 B 端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将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 10:30 之后恢复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

算比例。

为了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铁 B 端已经触发不定期份额折算,基金

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临时(2016 年 1 月 27 日)将高铁 B 端场内简称变

更为“*高铁 B 端”,并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起恢复原证券简称,即证券简称由“*高铁

B 端”恢复为“高铁 B 端”,证券编码保持不变。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参与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

2、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6 年 1 月 28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高铁 A 端、高铁 B 端暂停交易。

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6 年 1 月 29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

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

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高铁 A 端、高铁 B 端将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 10:30 复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

年 1 月 29 日高铁 A 端、高铁 B 端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6 年 1 月 28 日的高铁 A 端、

高铁 B 端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2016 年 1 月 29 日当日高铁 A 端、高

铁 B 端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重要提示

1、本基金高铁 A 端、高铁 B 端将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

并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 10:30 之后恢复交易。2016 年 1 月 28 日全天暂停交易。2016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上午 10:30 复牌。

2、本基金高铁 A 端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高铁 A 端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高铁 A

端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高铁 A 端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高铁母基份额,因此原

高铁 A 端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高铁母基份额为跟踪中证高铁产

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高铁 A 端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

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特别提示:近日高铁 B 端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

后,高铁 B 端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

注意高铁 B 端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4、本基金高铁 B 端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

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 2 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高铁 B 端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

下降的幅度也可能相应减小。

5、由于高铁 A 端、高铁 B 端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高

铁 A 端、高铁 B 端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

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6、原高铁 A 端、高铁 B 端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高铁

母基份额分拆为高铁 A 端、高铁 B 端。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高铁 A 端、高铁 B 端、高铁母基份额的场内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

数量高铁 A 端、高铁 B 端、高铁母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

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8、高铁 B 端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 0.2500 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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