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高铁 A 端份额、高铁 B 端份额不定期
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工银瑞信中
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工银瑞信中证
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2016 年 1 月 27 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
册的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高铁母基”,交
易代码:164820)、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以下简称“高
铁 A 端”,交易代码:150325)和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以
下简称“高铁 B 端”,交易代码:150326)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
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16 年 1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 年 1 月 29 日复
牌首日高铁 A 端、高铁 B 端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6 年 1 月 28 日的高铁 A
端、高铁 B 端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分别为 1.000 元和 0.892 元。
2016 年 1 月 29 日当日高铁 A 端、高铁 B 端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