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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荣祥保本:关于保本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4-12 11: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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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726;以下简称“本

基金”)经 2013 年 2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1 号

文核准公开募集,并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成立。根据《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保本周期为

三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本基金第一

个保本周期为 2013 年 4 月 24 日开始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到期。本基金在第一个

保本周期届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进入第

二个保本周期。

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便于广大投资者审慎做出到期选择,现将本基

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的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期间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含)起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含)止。本基金到期期间将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

换入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含定期定额赎回)、

转换出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对于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内未提出赎

回或者转换出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将根据届时基金管理人

的公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2、本基金到期期间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

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含)起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止(含),本基金在过渡期将暂停办理赎回、转换出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开通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其中,2016 年 4 月 29 日(含)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含)为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2016 年 5 月

25 日)为折算日,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 元。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二个保

本周期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至 2019 年 5 月 26 日止。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

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内开放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并根据担保人提供的第二个保本周期担保额度设置基金规

模上限,若本基金提前接近、达到或超过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

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第二个保

本周期的起止时间相应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逐步披露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的各项

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人投资保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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