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太平灵活配置:关于增加销售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6-09-30 16:37: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恒天明泽”)签署

的相关销售协议,自 2016 年 9 月 30 日起,本公司旗下的太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灵活配置;基金代码:000986)增加恒天明

泽为销售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恒天明泽办理太平灵活配置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相关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

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

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恒天明泽有关规定,并

与恒天明泽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太平灵活配置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

申购费),恒天明泽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 100 元

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以恒天明泽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

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

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投资者可从 T+2 工作日起办理太平灵活配置

基金的赎回业务(在太平灵活配置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情况下)。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

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事宜遵循恒天明泽的有关

规定。

三、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从 2016 年 9 月 30 日起,投资者通过恒天明泽申购或定投太平灵活配置基金

(仅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请以恒天明泽的相关公告

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恒天明泽的有关公告。若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

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折扣。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各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

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站:www.chtfund.com

2、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74600

公司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敬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上述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

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对于处于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或有其

他特殊安排等的有关规定敬请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

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关于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部分内容,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太平灵活

配置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参与恒天明泽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

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

(2)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

(3)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恒天明泽所有,有关费率

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恒天明泽的有关公告;凡涉及在恒天

明泽办理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恒天明泽的具体

安排和规定;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

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