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14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中提示,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24年9月19日起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下属分级基金调整明细如下: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30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将于2024年9月18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安排请见该公告。
2.虽第1条中所列公告中已明确2024年9月19日将恢复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但为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4年9月19日起继续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内容正常办理。
3.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四、基金的自动终止”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9月29日。若截至2024年9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5.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4年9月29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4年9月3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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