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风证券天泽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天风证券天泽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泽六个月定开债”)原管理人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7 号),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资管”)已于 2020 年 8月 24 日成立,并于近日正式获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根据监管要求及《天风证券天泽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天风证券拟将资产管理合同项下管理人权利义务转让给天风资管。为明确管理人变更事项及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经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人对天泽六个月定开债的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管理人由“天风证券”变更为“天风资管”
天风资管为天风证券独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八部分第一条第 2 款相关约定,“管理人更换为管理人独资或控股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该项变更仅涉及管理人法人主体形式上的变更,并不涉及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相关的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实质性变更”可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集
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销售机构调整
因管理人变更,天风证券由直销机构调整为代销机构,天风资管已开通直销柜台。
三、侧袋机制相关内容修改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管理人决定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在前言、释义、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合计划的投资、集合计划资产估值、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集合计划的收益与分配及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等章节。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已做同步修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次修改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部分表述修改
根据《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中的部分表述,“指定网站”修改为“规定网站”,“指定报刊”修改为“规定报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等,在此不逐一列举。
本次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官方网站(www.tfzqam.com)查阅修改后的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
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95391/400-800-5000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不受损失,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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