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 年 03 月 27 日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6 年 0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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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场内简称 黄金股票 ETF 基金
基金主代码 15932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6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411,691.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上市日期 2024 年 6 月 14 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
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
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调整。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小于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
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
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
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股
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姓名 李海波 张立学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755-88622632 010-68858113
负责人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zhanglixue@psbco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80
传真 0755-23997878 010-86353609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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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邮政编码 518048 100808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郑国雨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fund.pingan.com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 1001-1 至 1001-2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和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619,175.19 -2,093,503.37
本期利润 22,928,179.19 -4,204,961.28
加权平均基金份
额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
值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
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
期末可供分配基
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
期末基金份额净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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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所列数字。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3.39% 2.39% 2.90% 2.49% 0.49% -0.10%
过去六个月 38.19% 2.14% 38.15% 2.23% 0.04% -0.09%
过去一年 88.85% 2.01% 90.30% 2.09% -1.45% -0.0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06 月 05 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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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06 月 05 日正式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
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4年06月05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7 日,总部位于深圳,是中国平安集团投资板块的
重要成员。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本市场专户管理业务,具有受托管理保险资
金资产管理人资格、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综合管理规模近
合、股票、指数、FOF、MOM、REITs 等各类产品。公司以“为持有人创造价值”为使命,打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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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人才梯队完善、长期业绩优异的超 160 人投研团队,构建起“业绩可归因、策略可复制、人
才可持续”的专业投研平台,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致力成为受投资者信赖、行业
领先的综合型资产管理公司。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严先生,复旦大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硕士,
曾担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研
究咨询分公司证券分析师。2023 年 4 月加
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ETF 指数
投资中心高级研究员,同时担任平安沪深
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
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创业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
平安中证 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沪深港黄 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
金产业股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国证
票交易型 2024 年 7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
李严 - 5年
开放式指 月 26 日 安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数证券投 金、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资基金基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A500
金经理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平安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同时
担任平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平
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平安
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平安中债-0-3
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富时中
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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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港股
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中证 5-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债-
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
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畜牧养
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汽车零
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A500 红利低波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
定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
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注:无。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
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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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严
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交易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一是搭建平等的投资信
息平台,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
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等方面享有
公平的机会。二是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三是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
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
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四是明确报告制度和路线,根据法规及公
司内部要求,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业绩进行分析、评估,形
成分析报告,由法律合规监察部、督察长、风控负责人、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备查,如果发
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五是建立
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
息相互隔离。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 日内、5 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
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作为一只投资于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的被动型产品,基金在投资管理上,采取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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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的管理办法跟踪指数,利用量化科技系统进行精细化组合管理,高度重视绩效归因在组合管
理中的反馈作用,勤勉尽责,严格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报告期内,较好地完成了基金的
投资目标。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6711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8.85%,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90.30%。
表现,且投资机会可能多点开花。基本面方面,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内需政策有望积
极,并且供给端优势下出口有望延续高景气,同时通胀水平在需求提振下逐步回暖,上市公司盈
利有望迎来回升。流动性层面,海外仍处降息周期,国内降准降息有望落地,且人民币汇率强势
下有望吸引外资重新回流中国资产。因此看好 A 股市场在基本面与流动性共振下的表现机会。方
向上,科技板块受益 AI 产业持续加速,先进制造受益“反内卷”、出海等多重拉动,资源品受益
流动性充裕,红利资产受益低利率环境下居民资产入市,投资机会可能呈现多点开花。
作为指数化产品管理者,积极做好组合管理,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投资工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时,
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法律合规监察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审、
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
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
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
过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
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
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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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研究部及投资管理部门、运营部、风险管理部及法律合规
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
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委员会的相关
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
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的情形。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以上情况已经
消除。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予以披露,且基金管理人已经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
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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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容诚审字[2026]200Z0357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审计报告收件人
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
金”)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审计意见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平安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金,并遵守了独立性准则中适用
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金 2025 年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
告。
其他信息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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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
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中证沪
任 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金、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
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任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中证沪
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
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平安中
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 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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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沈兆杰 李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审计报告日期 2026 年 3 月 24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422,169.00 342,336.90
结算备付金 516,363.43 255,644.32
存出保证金 155,910.33 219,867.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93,011,495.21 17,512,060.12
其中:股票投资 93,011,495.21 17,512,060.1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3,348,773.66 -
应收股利 16,111.20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137,671.60 46,471.32
资产总计 99,608,494.43 18,376,380.32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163,064.62
应付赎回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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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应付管理人报酬 43,332.49 7,265.65
应付托管费 8,666.51 1,453.1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270,737.81 142,561.08
负债合计 322,736.81 314,344.5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59,411,691.00 20,411,691.00
未分配利润 7.4.7.12 39,874,066.62 -2,349,655.18
净资产合计 99,285,757.62 18,062,035.8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99,608,494.43 18,376,380.32
注: 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6711 元,基金份额总额 59,411,691.00
份。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3,279,992.27 -4,016,622.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22,031.19 93,686.7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11,366,764.35 -2,166,061.6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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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15,169.07
股利收益 7.4.7.19 758,895.06 299,261.65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351,813.08 188,338.92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928,179.19 -4,204,961.28
会计主体: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20,411,691.00 -2,349,655.18 18,062,035.82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0,411,691.00 -2,349,655.18 18,062,0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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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39,000,000.00 42,223,721.80 81,223,721.80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22,928,179.19 22,928,179.19
额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6,000,000.00 69,232,511.00 275,232,511.00
-167,000,000.00 -49,936,968.39 -216,936,968.39
款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59,411,691.00 39,874,066.62 99,285,757.62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214,411,691.00 - 214,411,691.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194,000,000.00 -2,349,655.18 -196,349,655.18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4,204,961.28 -4,204,961.28
额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194,000,000.00 1,855,306.10 -192,144,693.90
产变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6,000,000.00 -623,930.72 25,376,069.28
-220,000,000.00 2,479,236.82 -217,520,763.18
款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20,411,691.00 -2,349,655.18 18,062,0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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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罗春风 林婉文 张南南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422 号《关于准予平安中证
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业经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 019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平安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10,691.00 元 , 以 上 实 收 基 金 ( 本 息 ) 合 计 为 人 民 币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 深 交 所 ” ) 深 证 上 [2024]448 号 审 核 同 意 , 本 基 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
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的成份股及
其备选成份股(包括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
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
持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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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
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沪
深港黄金产业股票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
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
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
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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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
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
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
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
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
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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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
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
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
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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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
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
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
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
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
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
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
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
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
同);(4)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
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
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
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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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
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
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
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
响);(2)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
损)。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
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
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
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
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为:(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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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增长率达到 0.0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尽可能贴近同期标的指数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
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3)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4)《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
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
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
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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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4 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
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除持有金融债券
外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
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
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 2025 年 8 月 8 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
税直至债券到期。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
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对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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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
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
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2,422,169.00 342,336.90
等于:本金 2,421,525.32 342,303.21
加:应计利息 643.68 33.69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2,422,169.00 342,336.9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4,813,949.12 - 93,011,495.21 8,197,546.09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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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84,813,949.12 - 93,011,495.21 8,197,546.09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9,623,518.03 - 17,512,060.12 -2,111,457.91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9,623,518.03 - 17,512,060.12 -2,111,457.91
注: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变动包含的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为
零(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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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债权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债权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债权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债权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137,671.60 -
待摊费用 - 46,471.32
合计 137,671.60 46,471.3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21,244.13 6,121.02
其中:交易所市场 21,244.13 6,121.02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9,865.40 40,274.36
应退退补款 239,628.28 96,1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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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70,737.81 142,561.08
注:应退退补款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时,替代价格与实际买入成
本(实际卖出金额)或强制退款成本之差乘以替代数量的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0,411,691.00 20,411,691.00
本期申购 206,000,000.00 206,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67,000,000.00 -167,000,000.0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59,411,691.00 59,411,691.00
注: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959,923.39 -1,389,731.79 -2,349,655.18
本期期初 -959,923.39 -1,389,731.79 -2,349,655.18
本期利润 12,619,175.19 10,309,004.00 22,928,179.1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718,176.35 58,514,334.65 69,232,511.00
基金赎回款 -9,121,931.90 -40,815,036.49 -49,936,968.3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3,255,496.25 26,618,570.37 39,874,066.62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8,892.37 15,878.2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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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782.16 75,838.20
其他 356.66 1,970.33
合计 22,031.19 93,686.77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6月5日(基金合同生
日 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11,366,764.35 -2,166,061.6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
日 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额
减:卖出股票成本
总额
减:交易费用 296,362.44 394,616.28
买卖股票差价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目 2024年6月5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
额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
总额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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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减:交易费用 - -
赎回差价收入 911,581.95 -645,417.43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买卖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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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卖出权证成交总额 - 15,645.70
减:卖出权证成本总额 - -
减:交易费用 - 20.93
减:买卖权证差价收入应
- 455.70
缴纳增值税额
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 15,169.07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758,895.06 299,261.65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 10,309,004.00 -2,111,457.91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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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0,309,004.00 -2,111,457.91
注:本基金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股票投资中包含的可退替代款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
(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替代损益 823,297.67 -147,220.30
合计 823,297.67 -147,220.30
注:替代损益收入是指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或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时,补入
(卖出)被替代成分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实际卖出金额)与申购(赎回)确认日估值的差额或强制退
款的被替代成分证券在强制退款计算日与申购(赎回)确认日估值的差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 3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1,645.35 2,357.09
信息披露费 6,574.70 32,999.67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其他 15,238.07 46,184.78
合计 23,458.12 81,541.54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主动承担了本基金部分基金费用,如审计费用等。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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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政 基金托管人
储蓄银行”)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汇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 基金销售机构、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最终控股公
司控制的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股母公司
安集团”)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
月 31 日 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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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73,629.12 88,952.27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211,899.01 84,652.9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4,725.84 17,790.4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注:无。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注:无。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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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比例(%) 例(%)
方正证券 665,501.00 1.1202 1,125,201.00 5.5125
注:投资相关费率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31 日 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邮政储蓄银行-
活期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邮政储蓄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存款利率计息。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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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
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秉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建立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风控负责人、督察长、风险管理部门以及各个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
系。各部门负责人为其所在部门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
风险管理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立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独立评估、
监控、检查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基金
的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对发行人及债券投
资进行内部评级,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设定授信额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信用
风险。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本基金存放定期存款前,均对交易对
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
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
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的交易对手进
行交易,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还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余额的 1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
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上年度末:同)。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
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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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依据基金合同约定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全覆盖、多维度的建
立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确保本基金组合的资产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
回需求匹配与平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
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
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由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其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于开放期内,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
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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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
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设定风险限制,
并由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人员监控、报告以及定期风险回顾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的市场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由风险管理人员定期监控组合中债券投资部分的利率风险,及时调整投资
组合久期等方法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
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进行了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2,422,169.00 - - - 2,422,169.00
结算备付金 516,363.43 - - - 516,363.43
存出保证金 155,910.33 - - - 155,910.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93,011,495.21 93,011,495.21
应收股利 - - - 16,111.20 16,111.20
应收清算款 - - - 3,348,773.66 3,348,773.66
其他资产 - - - 137,671.60 137,671.60
资产总计 3,094,442.76 - - 96,514,051.67 99,608,494.43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3,332.49 43,332.49
应付托管费 - - - 8,666.51 8,666.51
其他负债 - - - 270,737.81 270,737.81
负债总计 - - - 322,736.81 322,736.81
利率敏感度缺口 3,094,442.76 - - 96,191,314.86 99,285,757.62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342,336.90 - - - 342,336.90
结算备付金 255,644.32 - - - 255,644.32
存出保证金 219,867.66 - - - 219,867.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7,512,060.12 17,512,060.12
其他资产 - - - 46,471.32 46,471.32
资产总计 817,848.88 - - 17,558,531.44 18,376,3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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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265.65 7,265.65
应付托管费 - - - 1,453.15 1,453.15
应付清算款 - - - 163,064.62 163,064.62
其他负债 - - - 142,561.08 142,561.08
负债总计 - - - 314,344.50 314,344.50
利率敏感度缺口 817,848.88 - - 17,244,186.94 18,062,035.82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注: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和交易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上年度末:同),
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上年度末: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基金管理人每日对
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折合人民 合计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币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26,109,831.25 - 26,109,831.25
产
资产合计 - 26,109,831.25 - 26,109,831.25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 26,109,831.25 - 26,109,831.25
额
上年度末
项目
美元 港币 其他币种
合计
折合人民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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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币
以外币计价的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4,743,065.76 - 4,743,065.76
产
资产合计 - 4,743,065.76 - 4,743,065.76
以外币计价的
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
汇风险敞口净 - 4,743,065.76 - 4,743,065.76
额
假设 除市场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所有外币相对于人
民币升值 5%
所有外币相对于人
-1,305,491.56 -237,153.29
民币贬值 5%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
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证券,
所面临的最大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
其它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经测算本基金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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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93,011,495.21 93.68 17,512,060.12 96.96
假设 除“沪深 300 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沪深 300 指数上升
沪深 300 指数下降
-4,875,221.01 -543,175.74
注:无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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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层次 93,011,495.21 17,512,060.12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93,011,495.21 17,512,060.12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的当期期初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
发生重大变动。
注: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资产。
注: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1)基金申购款于 2025 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 275,232,511.00 元(2024 年
申购款 46,171,962.70 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 229,060,548.30 元(2024 年 6 月 5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包括以股票支付的申购款 4,602,954.00 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
购款 199,773,115.28 元)。
(2)除基金申购款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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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93,011,495.21 93.38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26,109,831.25 元,占净值比
例 26.3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9,141,457.00 49.49
C 制造业 13,986,566.96 14.09
电力、热力、燃气
D 及水生产和供应 - -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773,640.00 3.80
交通运输、仓储和
G - -
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
I - -
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
L - -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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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科学研究和技术
M - -
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N - -
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
O - -
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文化、体育和娱乐
R - -
业
S 综合 - -
合计 66,901,663.96 67.38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境内股票。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材料 22,016,985.56 22.18
周期性消费品 - -
非周期性消费品 4,092,845.69 4.12
能源 - -
金融 - -
医疗 - -
工业 - -
地产业 - -
信息科技 - -
电信服务 - -
公用事业 - -
合计 26,109,831.25 26.30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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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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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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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24,318,4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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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73,103,464.63
注:
“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
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国债期货投资。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以外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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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无流通受限的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 (%)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宁苑沛华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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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定增长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上述基金持有人份额均为场内基金份额。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00.00 0.0003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 年 6 月 5 日)基
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411,691.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06,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67,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411,691.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李海波先生新任公司督察长,原督察长陈特正先生转任风控负责人;
游自强先生新任公司信息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林婉文女士不再兼任信息技术负责人。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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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完成了监事会改革工作,取消了监事会。
托管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
审计服务 2 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 20,000.00 元。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托管人未因托管业务受调查或处罚。
注: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相关从业人员未受调查或处罚。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国泰海通 250,003,475.
证券 41
中信建投 129,653,535.
证券 44
华创证券 1 4.47 3,302.83 4.08
东兴证券 2 - - - -
华西证券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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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西部证券 1 - - - -
中泰证券 1 - - - -
注:1、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财务状况良好
(2)经营行为规范
(3)合规风控能力较高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权证
券商名称 券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
的比例(%) (%)
例(%)
国泰海通
- - - - - -
证券
中信建投
- - - - - -
证券
华创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网站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季度报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第 55 页 共 59 页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
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网站
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人员变更的公告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
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
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
关于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称变更的公告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料概要更新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度报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网站
关于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停牌的提示性公 网站
告
关于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第 56 页 共 59 页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 2025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 网站
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季度报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 2025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站
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季度报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关于“平安基金”APP 业务迁移的公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告 网站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期报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料概要更新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更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网站
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网站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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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 2025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站
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 2025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站
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 2025 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网站
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类别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序号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机构
.00 17.00 7.00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在市
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
时变现基金资产。在特定情况下,若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可能导致
在其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面临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
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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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 ET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
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
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
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1)中国证监会准予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
的文件
(2)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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