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中证 1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 年 0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6年03月27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基金名称
金
基金简称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ETF
场内简称 1000增强ETF天弘
基金主代码 159685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3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440,06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被动投资基础上,通过量
化策略进行组合投资,并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
投资目标
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增值。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中证1000指数作
为基金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结合深入的宏观面、基
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在指数化投资基础上优
化调整投资组合,力争控制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
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投资策略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6.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
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如因指数编制规
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
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
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
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
关成份股进行调整。主要产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
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
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童建林 李庆庆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21-22167432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gztg@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86-8888 021-22167436
传真 022-83865564 021-22167424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
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
注册地址 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新金融大厦)16层02单元3
号房间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
办公地址 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 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层
邮政编码 300203 200040
法定代表人 黄辰立 刘秋明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证券时报
露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www.thfund.com.cn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点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大楼8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标 日)-2023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466,194.83 -438,413.94 -1,755,515.78
本期利润 6,759,121.23 1,076,229.41 -2,402,349.6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
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975,134.95 -533,825.25 -5,809,036.7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415,201.95 20,906,241.75 47,631,030.2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702 0.9751 0.8913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的孰低数。
续期计算。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79% 1.10% 0.27% 1.13% 1.52% -0.03%
过去六个月 23.54% 1.05% 19.49% 1.11% 4.05% -0.06%
过去一年 40.52% 1.34% 27.49% 1.39% 13.03%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37.02% 1.57% 12.19% 1.60% 24.83% -0.03%
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3年03月15日生效。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3年03月15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2023年的净值增长率按
照基金合同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本基金于2023年03月15日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川、浙江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运作242只公募基金,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二级市
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现金管理、衍生品投资等。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理财,值得信
赖”的理念,坚持为投资者带来优质的基金产品和理财服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林心龙 本基金基金经理 年01 - 10年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月11 公司研究员、新华基金管理
日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
理。2019年8月加盟本公司,
历任高级研究员。
男,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
年03 年03 责任公司研究员、投资经
张戈 本基金基金经理 12年
月31 月06 理,大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日 日 投资经理。2022年9月加盟
本公司。
男,金融数学与计算硕士。
指数与数量投资部
年03 任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达
杨超 总经理、本基金基金 - 15年
月15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经理
日 金经理。2019年1月加盟本
公司。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所有投资交易品
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
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
交易业务,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
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
配。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
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
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
情况良好。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
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0次,未发生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市场整体震荡上行,成长风格持续占优,中小盘风格表现活跃,市场结
构分化格局贯穿全年。具体来说:本报告期内,万得数据显示,中证全指上涨24.60%,
沪深300上涨17.66%,中证500上涨30.39%,创业板指上涨49.57%。本基金增强策略对标
的中证1000指数2025年全年累计上涨27.49%,受益于增强策略的有效性,本基金在报告
期内获得正收益的同时,相较对标指数亦取得了不错的超额回报。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中证1000指数仍具备较高的弹性和配置价值,中小盘企业的成
长红利将持续释放。我们将持续优化针对中证1000指数的增强选股策略,在对基准指数
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对市场结构变化、行业景气度动态及成分股基本面的持续
跟踪分析,重点关注成交额占比提升、盈利修复明确的细分赛道,利用量化选股模型及
优化策略积极抽样组合,重点聚焦业绩增长确定性强、估值合理、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中
小盘企业,力争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充
分把握中小盘风格的成长红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70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展态势,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全年GDP首次突破140万亿元,同比增长5.0%,圆满达
成全年增长目标。从季度走势来看,一季度经济稳健开局,二、三季度受全球供应链波
动影响增速略有承压,四季度依托内需提振与产业升级的双重动能企稳,经济实现平稳
运行,全年整体呈现“稳中有升、结构优化”的鲜明运行特征。2025年我国持续强化科
技创新核心驱动作用,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向新发展的态势愈发凸显。研发
经费投入强度提升至2.8%,较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首次超越OECD国家平均水平;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创新指数排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从基础研究
的全新探索到关键核心技术的持续突破,从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到惠民科创
成果的广泛落地,我国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前沿领域捷报频传,一批重
大科研成果密集涌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根基不断夯实、规模持续壮大。2025年规模以
上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3%。股票市场方面,2025年A股市场震荡上行、
结构分化特征显著,整体呈现“科技引领、结构制胜”的走势。全年上证指数上涨18.41%,
科创综指上涨46.30%,创业板指以49.57%的涨幅领跑主要宽基指数,市场总市值历史性
突破120万亿元大关。具体风格中,以国证2000为代表的小盘风格大幅跑赢以上证50为
代表的大盘风格,以国证成长为代表的成长风格大幅跑赢以国证价值为代表的价值风
格,按照大盘-中盘-小盘和成长-价值划分,小盘成长大幅跑赢大盘价值。具体赛道中,
周期+科技表现极为亮眼,成为全年行情核心引擎,其中周期赛道中细分有色上涨
展望2026年,宏观多项有利因素仍将持续。首先,美国降息进程虽暂缓但大方向未
改。1月28日,美联储宣布维持联邦基金利率3.50%至3.75%不变,符合市场预期,此前
此轮降息已累计下降175BP。据FedWatch数据,市场预期2026年美联储仍可能实施1至2
次降息,具体节奏取决于通胀回落态势。美联储点阵图显示,联邦基金利率中位数2026
年预计为3.4%,2027年和2028年预计均为3.1%,长期维持3.0%。另外,鲍威尔任期5月
即将结束,特朗普将提名新一任美联储主席,若鸽派候选人当选,预计将进一步推动宽
松政策。美联储整体仍处于降息通道,全球流动性有望持续宽松。其次,国内复苏进程
延续弱复苏态势,仍面临结构性挑战,宏观政策将持续维持宽松基调。经济方面,2025
年12月制造业PMI为50.1%,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2%,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0.7%,
均重返扩张区间,表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改善。政策方面,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明确,2026年将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
宽松的货币政策。从当前时点看,2026年国内有降准降息预期,加之美联储潜在降息动
作,将为国内货币政策调整留下充足空间,助力经济平稳回升。最后,资金端支撑依旧
强劲。一方面,在前期多项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的持续发力下,险资与养老资金有
望进一步加大A股配置力度,为市场注入可观增量资金;另一方面,受存款利率持续下
行以及居民定期存款陆续到期等因素推动,国内“存款搬家”趋势预计仍将持续,居民
储蓄有望进一步向理财、基金及A股等权益类资产转移,成为资本市场的又一重要资金
来源。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工作从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合规运作、
防范和控制风险出发,由独立的内控合规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
议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完善,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
事会。公司经理层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业务或职能部门开展风
险管理工作;决定公司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审批公司风险管理标准和重要业务风险管
理口径;听取风险汇报,并就报告的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听取创新业务或产品
风险评估报告;组织和协调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对,直至风险得到妥善处理;审议公司重
要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定性和定量相
结合原则、重要性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
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等要素。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全面开展基金运作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基金投资、营销及
后台运作等各环节的合法合规。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完善内部控制,
基金运作没有出现违规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
作如下:
告形式与内容的合法性基础上,做好投资备选库的入选、维护管理。持续规范新股/新债
询价、申购流程,做好关联交易的识别与管控。对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和
监控,预防和控制由内部或外部流程、人员和系统失控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基金合同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适时提出增加或优化交易系统风控指标的建
议,通过投资交易系统控制投资风险。跟踪每日的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发现预警信息
通过电话、邮件及时提醒,保障投资环节的合规性。监督检查各投资组合新股/新债申购、
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合规执行情况,保证投资组合合规开展各项场内、场外交易;
电话、终端设备网上交易的合规监控,监督投资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证券投
资申报制度、交易时间移动电话集中保管制度的有效执行,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杜绝利用
未公开信息交易、非公平交易及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推介材料的合规审核质效,确保基金营销活动合法合规。坚守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深
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致力于提升产品风险评级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切实保障投资者合
法权益;
保证基金运营安全、准确;
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保障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从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合规运作、
防范和控制风险出发,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合规运作。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股票/债券研究员、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和内控合
规部的相关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
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协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
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本报告期内,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
年12月31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固定费用,不再从基
金资产中计提。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天弘中证1000增强
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
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4387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审计报告收件人
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
金”)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
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审计意见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
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
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
基金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
“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
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
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该基金,
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该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该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
他信息包括该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
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
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
估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
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
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
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
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
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3)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
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
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左艳霞 李瑞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6-03-27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792,040.63 736,136.78
结算备付金 516,575.96 415,909.74
存出保证金 277,425.65 218,253.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6,857,820.94 19,514,092.34
其中:股票投资 16,857,820.94 19,514,092.3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 -
资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清算款 - 27,090.5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48,359.68
资产总计 18,443,863.18 20,959,842.33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5,175.30 7,377.87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639.97 10,423.93
应付托管费 1,527.99 2,084.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4,317.97 33,713.99
负债合计 28,661.23 53,600.5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13,440,067.00 21,440,067.00
未分配利润 7.4.7.8 4,975,134.95 -533,825.25
净资产合计 18,415,201.95 20,906,241.7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8,443,863.18 20,959,842.33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702元,基金份额总额
会计主体: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25年01月01日至2 2024年01月01日至2
一、营业总收入 6,870,836.93 1,382,731.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15,982.48 34,284.0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6,906,270.37 -884,092.4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1 848.8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3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371,364.56 225,824.38
股利收益 7.4.7.15 251,560.53 429,529.32
其他投资收益 - -
以“-”号填列)
- -
填列)
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1,715.70 306,502.2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759,121.23 1,076,229.41
会计主体: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8,000,000.00 5,508,960.20 -2,491,039.80
填列)
(一)、综合收益
- 6,759,121.23 6,759,121.23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8,000,000.00 -1,250,161.03 -9,250,161.03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000,000.00 3,530,952.23 27,530,952.23
-32,000,000.00 -4,781,113.26 -36,781,113.26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 -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32,000,000.00 5,275,211.49 -26,724,788.51
填列)
(一)、综合收益
- 1,076,229.41 1,076,229.41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32,000,000.00 4,198,982.08 -27,801,017.92
资产变动数(净资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4,000,000.00 -19,370,100.86 84,629,899.14
-136,000,000.00 23,569,082.94 -112,430,917.06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 -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阳 薄贺龙 薄贺龙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020号《关于
准予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准许,由基
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3年03月15日生
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81,440,067.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
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规定而受限的情
形除外。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
的比例为准,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做相应调整。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批准
报出。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
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
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基金202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
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
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1)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股利收入和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
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初始确认后,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
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
部分金融负债)。
(4)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
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
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
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
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
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
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
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
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
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
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
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
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
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
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2)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
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
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
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
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
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和债券投资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
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
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
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
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
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
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
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以及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
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的计算方法如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
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拆
分或合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经拆分或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
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
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拆分或合并,则以基金份额折
算日、经拆分或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
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
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
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
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
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
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
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 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
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根据中基协发 [2017] 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
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基准
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
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 39号《关于减半征收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5] 4号
《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
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
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
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
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该日期之前已发行
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
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
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
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
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
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
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e)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
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792,040.63 736,136.78
等于:本金 791,864.65 735,730.53
加:应计利息 175.98 406.25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1-3个
- -
月
存款期限3个月
- -
以上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792,040.63 736,136.7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6,756,765.10 - 16,857,820.94 101,055.84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
券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6,756,765.10 - 16,857,820.94 101,055.84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8,599,202.90 - 19,514,092.34 914,889.44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
券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8,599,202.90 - 19,514,092.34 914,889.44
注:股票投资的估值增值和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均包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公允价值
合同/名义金额 备注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 - -
货币衍生工具 - - - -
权益衍生工具 1,456,240.00 - - -
--股指期货 1,456,240.00 - - -
其他衍生工具 - - - -
合计 1,456,240.00 - - -
上年度末
项目
公允价值
合同/名义金额 备注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 - -
货币衍生工具 - - - -
权益衍生工具 1,238,240.00 - - -
--股指期货 1,238,240.00 - - -
其他衍生工具 - - - -
合计 1,238,240.00 - - -
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IM2601 IM2601 1.00 1,515,920.00 59,680.00
合计 59,680.00
减:可抵销
期货暂收 59,680.00
款
净额 -
注:1、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
算制度下,结算准备金已包括所持股指期货合约产生的持仓损益,则衍生金融资产项下
的股指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为0。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48,359.68
待摊费用 - -
合计 - 48,359.6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4,317.97 9,999.49
其中:交易所市场 14,317.97 9,999.49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 23,714.50
合计 14,317.97 33,713.9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1,440,067.00 21,440,067.00
本期申购 24,000,000.00 24,000,000.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2,000,000.00 -32,000,000.00
本期末 13,440,067.00 13,440,067.0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24,525.48 -758,350.73 -533,825.25
本期期初 224,525.48 -758,350.73 -533,825.25
本期利润 7,466,194.83 -707,073.60 6,759,121.2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1,253,997.39 3,836.36 -1,250,161.03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5,712,549.86 -2,181,597.63 3,530,952.23
基金赎回款 -6,966,547.25 2,185,433.99 -4,781,113.2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436,722.92 -1,461,587.97 4,975,134.9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370.86 26,236.8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500.40 6,613.43
其他 111.22 1,433.68
合计 15,982.48 34,284.0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 2024年01月01日至2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6,501,601.69 16,886.74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404,668.68 -900,979.22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
合计 6,906,270.37 -884,092.4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43,263,463.13 230,818,666.1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36,613,203.89 230,498,719.54
减:交易费用 148,657.55 303,059.8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6,501,601.69 16,886.7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36,781,113.26 112,430,917.06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17,410,334.26 50,015,384.06
减:赎回股票成本总额 18,966,110.32 63,316,512.22
减:交易费用 - -
赎回差价收入 404,668.68 -900,979.2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0.43 -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848.42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
- -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
- -
收入
合计 848.85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
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 3,849.00 -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3,000.00 -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0.43 -
减:交易费用 0.15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848.42 -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期货投资 371,364.56 225,824.3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51,560.53 429,529.32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251,560.53 429,529.3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
月31日 月31日
——股票投资 -813,833.60 1,562,683.35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期货投资 106,760.00 -48,040.00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 -
值税
合计 -707,073.60 1,514,643.3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基金转换费收入 - -
ETF基金替代损益 31,831.05 62,543.06
合计 31,831.05 62,543.06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
审计费用 - 10,163.78
信息披露费 -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IOPV计算发布费 - 13,550.72
ETF登记结算费 - 101,640.32
合计 - 125,354.82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自2024年09月0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由本
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固定费用,不再从基金资产中计提。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占当期 占当期
称 股票成 股票成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 - 270,489,684.66 59.68%
公司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 占当期
占期末应
称 佣金总
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付佣金总
量的比
额的比例
例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占当期
占期末应
称 佣金总
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付佣金总
量的比
额的比例
例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117,604.99 74.18% - -
公司
注: 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
交易佣金费率,且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
基金可以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但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
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且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该类
佣金协议已根据此规定完成了更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 2024年01月01日至2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1,938.81 150,215.77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2,770.80 17,465.47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69,168.01 132,750.30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该日适用费率/当年天数。
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
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387.64 30,043.1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
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该日适用费率/当年天数。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过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
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
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792,040.63 8,370.86 736,136.78 26,236.89
公司
注:本基金由基金托管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基金
托管资格的银行,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质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质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
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本
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被动投资基础上,通过量化策略进行组合投资,并结合
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全面管理、专业分工、各司其职”的思路,明确风险管理职责
并将其融入组织架构、写入制度、嵌入系统,实施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管理。
一是投资决策实施分层授权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部门负责人和基金
经理对投资行为及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根据不同权限实施风险控制;二是按照部
门职能执行分工管理,基金经理、中央交易室、研究相关部门、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
部、基金运营部等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对投资全过程实行风险监控和管理;三是投资
到结算的全流程,已经形成了一套贯穿“事前风险定位、事中风险管理和事后风险评估”
的健全风险监控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
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
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
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
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
活期银行存款和定期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于具有基
金托管资格的银行的托管账户及其他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
并实施不同区间的额度管理,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
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
本基金以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
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本基金以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为通过该方式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借券证券公司的偿付能
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不同的借券证券公司实施交易额度管
理并进行动态调整,且借券证券公司最近1年的分类结果为A类,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
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
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
标准统计及汇总。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
的流动性风险来自调整基金投资组合时,由于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导致本基金难以及
时完成组合调整,或承受较大市场冲击成本,从而造成基金投资组合收益偏离标的指数
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于报告期末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若有)计息且利息金额不重大;本基金
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
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
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
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
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
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
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规的相关要求。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
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
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建立了交易对手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
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
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
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管理人定期对组合中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部分面临的利率风险
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792,040.63 - - - 792,040.63
结算备付金 516,575.96 - - - 516,575.96
存出保证金 50,037.65 - - 227,388.00 277,425.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6,857,820.94 16,857,820.94
资产总计 1,358,654.24 - - 17,085,208.94 18,443,863.18
负债
应付清算款 - - - 5,175.30 5,175.3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639.97 7,639.97
应付托管费 - - - 1,527.99 1,527.99
其他负债 - - - 14,317.97 14,317.97
负债总计 - - - 28,661.23 28,661.23
利率敏感度缺口 1,358,654.24 - - 17,056,547.71 18,415,201.95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736,136.78 - - - 736,136.78
结算备付金 415,909.74 - - - 415,909.74
存出保证金 39,579.20 - - 178,674.00 218,253.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9,514,092.34 19,514,092.34
应收清算款 - - - 27,090.59 27,090.59
其他资产 - - - 48,359.68 48,359.68
资产总计 1,191,625.72 - - 19,768,216.61 20,959,842.33
负债
应付清算款 - - - 7,377.87 7,377.8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0,423.93 10,423.93
应付托管费 - - - 2,084.79 2,084.79
其他负债 - - - 33,713.99 33,713.99
负债总计 - - - 53,600.58 53,600.58
利率敏感度缺口 1,191,625.72 - - 19,714,616.03 20,906,241.75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
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 (2024年12月31日:同),因此市
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净资产无重大影响(2024年12月31日: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
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中证1000指数作为基金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
结合深入的宏观面、基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在指数化投资基础上优化调整投资
组合。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规定而受限的情形除外。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
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来测试
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占基金 占基金
项目
资产净 资产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16,857,820.94 91.54 19,514,092.34 93.34
注:1、其他包含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投资(附注7.4.7.3)。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下,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为0。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5% 852,989.10 1,048,228.51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5% -852,989.10 -1,048,228.51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16,857,820.94 19,514,092.34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16,857,820.94 19,514,092.34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
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
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
次。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4年12
月31日: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序号 项目 金额
例(%)
其中:股票 16,857,820.94 91.40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58,194.00 0.32
B 采矿业 481,294.00 2.61
C 制造业 11,292,101.54 61.3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D 390,955.00 2.12
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76,527.00 0.42
F 批发和零售业 356,194.00 1.9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6,735.00 3.35
H 住宿和餐饮业 68,675.00 0.3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 1,506,379.40 8.18
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373,667.00 2.03
K 房地产业 165,368.00 0.9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3,892.00 1.3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1,660.00 0.8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N 245,528.00 1.33
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O - -
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4,168.00 0.84
S 综合 173,194.00 0.94
合计 16,374,531.94 88.92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02,711.00 2.1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30,573.00 0.17
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800.00 0.1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 - -
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32,205.00 0.1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N - -
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O - -
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83,289.00 2.62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号
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号
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资产净值比
号
例(%)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
相关交易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
序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资产净值比
号
例(%)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
相关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9,826,590.5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43,263,463.13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使用股指期货进行仓位管理。即当有较大资金申购时,会利用股指期货进行
买入套期保值,快速提高产品权益仓位,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避免由于仓位骤降导致产
品净值大幅偏离基准涨跌。反之亦然。
此外,本基金仅使用中证1000股指期货,并在计算股指期货年化升/贴水的基础上,
优选对产品净值最有利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不进行投机,对冲等操作。
在申赎相对较少时,本基金可能不使用股指期货。
管理人将持续关注股指期货升贴水、流动性以及合约期限等因素,根据产品实际情
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人户
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数(户)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序 持有份额 占上市总
持有人名称
号 (份) 份额比例
杭州稻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稻达全天候高波 1,229,000.0
增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
杭州稻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稻达盛鑫1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3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 281,440,067.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440,067.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4,000,000.0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2,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440,067.00
§11 重大事件揭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持续运作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具体信息请参见
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迟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刘荣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首席信息官,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光大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变更为毛宇轩先生。具体信息参见光大证
券网站公告《关于光大证券资产托管部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基金管理人经营或基金运营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未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服务费0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未受调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相关从业人员未受调查或处罚。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易
券商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
单
名称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注
元
额的比例 比例
数
量
德邦
证券
光大
证券
华泰
证券
中信
建投 2 252,675,764.32 89.26% 52,531.60 89.26% -
证券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和交
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提供高质量的关于
宏观策略、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研究服务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具有较
强的证券交易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证券交易服务及合理的佣金费率。
单元的证券公司,再和被选用的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占当期基
券商名称 券回购成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成交金额 金成交总
交总额的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德邦证券 - -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 -
中信建投证 1,200,000.
券 00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聘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中证10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中证10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中证10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
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4
年下半年度)
关于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停牌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关于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终止的公
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变动的通知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
终止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
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
商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住所变更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情况
投
持有基金
资
份额比例
者
序 达到或者 份额占
类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号 超过20% 比
别
的时间区
间
机
构 25,007,224.0 27,788,385.0 2,012,311.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充分披露原则,公平对待投资
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时,由此
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
的风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
以应对赎回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
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导致在其
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持续低于正常运作水平,面临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注:1、申购份额包括申购或者买入基金份额,赎回份额包括赎回或者卖出基金份
额。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启用新客户服务电话号码
基金管理人在规定媒介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客户服务电话号码的公
告》。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
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