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7 月 10 日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创业板新能源 ETF
基金主代码 159069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 年 07 月 0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华泰柏瑞创
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泰柏瑞
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6]114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从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 2026 年 7 月 6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6 年 7 月 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89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48,751,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248,751,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9,440
募集份额(单位:份)
合计 248,770,440.00
认购的基金份额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单位:份)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无
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认购的基金份额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单位: 份)
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第 2页 共 3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是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
认的日期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
现金认购及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
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 3页 共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