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国证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兴全国证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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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国证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名称 兴全国证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全国证价值 100 ETF(场内简称:价值 ETF 兴全)
基金主代码 159079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 年 7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兴全国证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国证价值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6]71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6 年 7 月 1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93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34,796,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234,796,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83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合计 234,806,830.00
认购的基金份额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单位:份)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认购的基金份额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单位: 份)
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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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是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
认的日期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担。
数量区间为 0 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 4006780099、021-38824536 或公司网站 http://www.xqfunds.com 或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
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
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指数
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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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重较大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 3 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
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
(2)ETF 运作的风险,包括可接受股票认购导致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
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
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上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申购赎回清
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
(3)本基
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包括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参与国债期
货交易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
资风险、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
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国证价值 100 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
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在现有结算规则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
卖出。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更新,
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及交易。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
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等相关的交收方式
已经认可。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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