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报道 - 基金报道 - 正文

中外合资基金谁拔头筹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施东 2001-11-15 07:38:54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再度成为基金界的热门话题,到底谁有机会率先拔得头筹呢?
北京11月15日消息: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再度成为基金界的热门话题。只不过现在人们关心的是,如果法规出台了,那些号称已经作好了前期准备的公司,到底谁有机会率先拔得头筹呢?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11月7日,“约会”了一年的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与海通证券,终于在上海签订了基金管理业务战略合作协议。此前,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JP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集团,在上海举行了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联合工作小组成立的签字仪式;而美国富兰克林坦伯顿基金集团总裁查尔斯·约翰逊在北京向媒体透露,集团与广发证券达成了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协议。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评论说,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出笼”进入了倒计时。实际上,这些动作都是去年以及今年上半年来有关中外金融机构技术合作行动的延续。只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一些市场意识极强的外资机构加大了参与力度,加快了参与进度。

相对于先前的技术合作协议,近期亮相的合作已不再特别强化技术合作,目标直指成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这并不是说技术合作已退居“二线”,相反,技术引进、管理引进是最根本的动因。目标直指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一方面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等大环境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前阶段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应该看到,先前合作重点的技术合作已经成果初现,其中开放式基金的成功面市就是一个佐证。

那么,到底谁有望最先摘得中外合资基金的首颗果实呢?应该说,有实力的候选人不少,若以中方合资伙伴来分类,目前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两大类。他们各有长处,但也有自己的“软肋”。从基金管理公司来说,实战基础或许是其最大的“资本”,但网点渠道的匮乏以及如何协调合资公司设立后新老股东的利益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从券商角度而言,现有网点和销售渠道的通畅是其最大的法宝,参与发起全新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也没有任何历史负担。至于在基金管理经验方面的相对不足,也许正是外方合作伙伴得以施展的重要方面。

无论那一种模式,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是成功的最大保障。已在中外合资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内地保险市场,或许会对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发展有一定程度的借鉴。在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中,中方的合作方主要分为两大类,即专业保险公司和大型集团。两大模式中,均有十分成功或尚不尽如人意的现实例子,但中方是否具有专业经验并非是核心问题,默契的配合才是最大的保障。

对于中外合资公司成立时间表的问题,尽管有关答复或含蓄或直接,但背后的潜台词却是一致的:努力争取成为第一批。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韩方河表示,这主要得看有关法规。至于华安和JP摩根富林明能否成为首家或者首批之一,同样不可预知。但从华安的角度来看,随着中国加入WTO,紧迫性在上升,合资公司的成立当然越快、越早越好。摩根大通集团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哈里森的回答则是,在法规许可的前提下,会尽力向前推动。同样一个问题,富通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富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局主席费友普的回答更显明确:在未来法规许可,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富通非常愿意在第一时间与中方合作伙伴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并且也作好了充分准备。

综合来看,对于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热切期待是所有各方的共同心态。目前的竞争可以说尚处于“热身赛”阶段,因此不能代表“决赛”的结果。如果从目前来看,应该是机会各半。但若以中长期趋势来看,证券公司所拥有的一些优势将在未来的竞争中,日渐显现出其后劲。


附:已经公布的中外合作“姻缘”

日期 中方 外方

2000-8-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JP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

2000-9-2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美国景顺集团

2001-2-1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001-2-21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投资管理(香港)

2001-3-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荷银资产管理公司

2001-7-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公司

2001-9-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瑞士银行资产管理集团

2001-1-17 国泰君安 德累斯顿银行

2001-3-2 南方证券 德国商业银行

2001-3-12 银河证券 施罗德集团

2001-6-29 申银万国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国际金融公司

不详 国通证券 荷兰国际集团

不详 广发证券 美国富兰克林坦伯顿基金集团

2001-11-7 海通证券 富通基金管理公司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