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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QDII”?内地金融机构已可投资海外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4-04-29 15: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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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4月29日据上证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与香港金管局昨签署债券结算联网合作协议

  内地金融机构将可投资海外债券市场。昨天,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在北京签署了债券结算联网合作协议,为内地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海外债券市场架起了通途。当日,深圳市商业银行和杭州市商业银行成为首批债市""QDII""。

  根据协议,内地具备外汇投资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这两个系统的联网,买卖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下的港元债券品种,其中包括外汇基金票据、债券、法定机构债券和私营机构债券等。

  昨天深圳商行和杭州商行分别与中央结算公司签约,委托中央结算公司代理港币债券结算,从而成为联网机制下的首批内地客户。当日,中央结算公司还和汇丰银行签署了清算代理行协议,汇丰银行成为中央结算公司的首家境外债券清算代理行,接受中央结算公司委托,办理港币债券交易结算。

  中央结算公司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分别运营内地和香港地区的债券中央托管结算系统,是各自债券市场的核心运作机构,自2002年起,双方已就合作一事达成了原则性的方案。目前,香港的支付和证券结算系统已经实现债券簿记系统与港元、美元、欧元实时全额支付系统的连接,并与若干境外重要的债券中央托管机构实现互联。

  联网协议的签署无疑为内地金融机构进行港币债券的交易结算提供了一个便利的跨境投资结算的低成本操作平台。但是这份协议的意义绝不止于此。

  根据协议内容,现阶段双方的首要任务主要是,为内地经批准可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港币债券交易结算开辟新的安全便捷的服务渠道。随着今后内地资本项目开放的渐次推进,双方为最终实现两地债市双向投资提供技术准备和实践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洪章对于这次合作给予了积极评价。未来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是全方位的,在平等、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与境外中央托管机构的合作,是积极推进我国债券市场开放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必然方向。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内地债券市场的开放度也将提高,内地和香港债券市场之间实现跨境发行、交易、结算的双向互通也将成为今后阶段性努力的目标。

  中央结算公司董事长王纯表示,中央结算公司已积极开展托管结算的国际标准、战略规划、业务开拓和系统开发等研究工作。正在进行的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三期)改造工作完成后,将大大提升安全效率与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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