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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部官员:陆续推出基金公司治理准则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国杰 2005-09-24 17: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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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作为市场参与者,其博弈对象应当是市场和上市公司,而不应当是政府和监管部门。只有保持投资风格的稳定和促进上市公司创造财富,才能获得投资人的长期信任。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洪磊昨日表示,基金公司作为市场参与者,其博弈对象应当是市场和上市公司,而不应当是政府和监管部门。只有保持投资风格的稳定和促进上市公司创造财富,才能获得投资人的长期信任。他同时透露,在年底前,监管部门还将陆续推出基金公司治理准则,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格式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基金业的规范化运行程度。

  洪磊是在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召开的“中国与亚洲新兴市场投资经验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中国证监会作为市场监管者,近年来在基金监管方面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从市场规模看,基金已发行近200只,总规模近5000亿元,基金在改善投资者结构,引导投资理念,推进公司治理,维护流通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基金法》及六个配套办法相继颁布,法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今年上半年又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职责分工协作指引》,理顺了证监会、各地证监局、交易所以及协会的监管关系,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的基金监管体系。

  洪磊指出,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基金的认同感,核心是要加强投资研究体系建设,通过科学规范的研究,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改善和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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