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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年关难过:2/3面临被撤销资格 数量超1.7万家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16-02-07 08: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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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册须出具法律意见书,登记后六个月内不发首只产品将被撤销资格,不按时上报信息将暂停受理产品备案申请,高管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月5日下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即可又引来私募小伙伴们纷纷转发。

这两天基金君看到,协会陆续出台了私募内控指引、私募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年底政策密集发布期令人浮想联翩,监管来了,2016年行业将发生巨大变革。

一晃私募备案登记工作开展已有两年了,看着私募行业的逐步发展、壮大,被认可、在规范,相信每一个从业人员内心都是感慨万千的。基金君犹记得,两年前协会颁发首批5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不少老牌私募人士拿到以后都很激动,私募行业经历了十年风雨路,如今终于成为正规军。

基金君看到,今天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5461只,认缴规模5.34万亿元,实缴规模4.29万亿元,私募基金行业的从业人员38.99万人。经历前两年牛市,基金君周围的朋友也有不少“奔私”创业,真正在经历着一个私募大时代。

抒发了那么多情怀,基金君也得言归正传,大家一起来看看最新监管的声音,用心解读以了解政策方向。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细看下来,主要有几个点,一是私募以后不再发放纸质、电子牌照了,避免征信乱象;二是拿了牌照不发产品的要被取消资格;三是不及时报送季度、年度等信息要被列入异常机构;四是私募要出具法律意见书;五是私募至少2名高管要有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不发纸质、电子牌照了打击非法征信

首先《公告》说了,以后协会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

基金君知道,一些私募拿着协会的牌照玩坏了,夸大宣传自己是经过权威部门认证的,来达到自我征信的效果,从事P2P、民间借贷、担保、非法集资等,还有的甚至倒卖牌照,非法办理。这些都对行业造成很大伤害,也有违了备案的初衷。尽管协会一再强调了很多次,还在协会网站郑重公布,但乱象依旧不断。现在协会索性不再颁布这样的牌照,只做备案登记。

2/3私募面临资格撤销拿了牌照不发产品要取消资格

《公告》规定,登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但是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备案产品的,就要被注销私募管理人资格了。

具体情形有三种,一是新登记的私募,如果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产品;二是登记满了12个月的私募,在今年5月1日前还没有备案产品;三是登记没满12个月,在今年8月1日前没有备案产品。这些统统要被注销原来的牌照。

原来私募有两万多家,但协会通过调查发现,竟然有69%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登记但是未备案基金,数量超过1.7万家。不少机构最初不管三七二十一,快速、盲目登记牌照,有的甚至没有实缴的注册资金,为自己开展别的业务做背书,已经欺骗了一大帮投资者,尤其是一些私募股权机构。

基金君觉得,这么做是为了杜绝一些没有实质业务开展的私募,拿着牌照四处招摇撞骗,你必须要在管理产品、真正做投资,人家才能让你持牌,而且产品需要经过协会备案。有个私募小伙伴告诉基金君,现在私募产品备案要求也在提高,材料不完整、程序有问题的都不让备案。现在加强管理,正好洗掉一批不好好做投资的机构。

不及时报送信息者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

《公告》规定,私募管理人要及时通过备案登记系统报送私募产品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如果做不到,会被暂停受理产品备案申请,如果累计达到2次的,要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对外公示。另外,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产品备案不了了,自己也登记不了了。

有些私募觉得备案后就一劳永逸,然后从来不更新信息,不报季度、年度运行情况,产品发生的重大问题,甚至他们的客户也不知道自己的产品运行如何,公司是否还在运作,经常要到出了问题时才知道原来资金被乱用。另外,有些机构不如实填报信息,到处注册多个关联机构,动不动就玩消失、失联。及时报送信息,通过程序上的连续性、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投资者不至于处于信息真空情况,好坏都有说法。

但有些私募存在不太适应信息持续报告制度,没有形成自觉性和合规意识等问题,导致私募行业整体统计数据不完整、不连续、甚至失真。这该如何是好?监管的意思是通过相关惩罚措施,慢慢就形成习惯了。

提交法律意见书

《公告》规定,新私募申请备案、老私募发产品,还有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等重大事项时,都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意见书要对私募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基金君认为,法律意见书等于是借用律师事务所的力量来办事。实际情况中,基金君也接触到协会和律所的多项合作,原来在备案过程中,确实碰上过有些私募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等事情,在加强监管的过程中,协会需要借助外部的力量来帮忙审核私募资格,依靠第三方的专业性进行尽职调查,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这样备案的私募机构资质会更加稳妥。

至少2名高管要基金从业资格证

《公告》规定,做股票等证券投资的私募高管人员都应该要基金从业资格,而不是证券投资的,也至少要有2名高管有基金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则是必须有的。另外,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同时,协会还对高管拿证做了规定,不仅要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还要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并且资管年均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等。

原来浏览协会网站时,基金君确实发现不少私募的高管(除了原来公募出来的,本来就考过,无压力)都没有从业资格证,成为风险提示,尤其是一些民间派的私募人士。现在协会把这项考试纳入旗下,也是为了方便私募小伙伴去考,基金君身边就有私募小伙伴最近在抓紧看书,考从业资格证,不拖组织后腿。

基金君认为,基金从业资格证是进入基金行业基本门槛,而高管作为精英人才,更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加强自律。现在好多做股票的私募其实都已经拿资格证了,重灾区是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这一块,高管缺乏职业道德、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有些根本不懂金融的人还去搞投资,连客户都不放心。

其实协会在这方面已经放宽要求了,股权私募只要两个高管取得就可以,而且证券从业资格等其他资格证也能受到认可,但要加考一门职业道德方面的考试。

看完了正规的解读,来听听私募民间的声音吧,其实私募对于新规出台还是有很多疑问的。

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金融民工们扫了一眼平平无奇的股市,纷纷叹了口气准备回家过年~不想敬业的中基协却扔出了个更大的炸弹——进一步私募规范基金管理人登记……

瞬间在各大讨论群引爆。

心一下子跳到嗓子眼的私募同志们迫不及待逐条逐项仔细阅读,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

有些疑问在讨论中似乎是得到了答案,有些一时都无从得解……

私募A: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这句话,风控负责人能不能炒股票炒期货?

私募B:我也是这么解读的风险隔离措施

私募C:按照对证券和期货公司的风控要求管理私募基金吧

私募A:那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风控负责人完全不能自己买卖股票期货,还是风控负责人不能参与到公司的投资业务中去?

私募B:我是参照券商风控的监管来解读的,所以理解成不能自己买卖股票

私募C:我觉得应该是前者,前者是包括后者的,避免跟客户的利益冲突,老鼠仓什么的……不过很难真正做到啊

私募Ⅰ:所谓的备案产品指的是自己发行吧?走资管的不算?

私募Ⅱ:走资管您公司没有备案产品,是由资管通道备案的产品

私募Ⅲ:还是希望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才好

私募甲:律师意见书怎么出,中国律师事务所是某个事务所的名字吗,还是泛指中国的律师事务所?

私募乙:应该是泛指吧

私募甲:是不是所有事务所都有资格,还是有特定的证券资格的?

丙:委托一名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就可以出了,律师事务所没有所谓证券资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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