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要闻 - 正文

唏嘘!原诺安基金“顶流”涉“老鼠仓”还行贿,被判11年

证券之星 2022-09-14 16:44: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又有离任基金经理老鼠仓遭到曝光!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邹凡,邹翔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前诺安基金投资部执行总监兼基金经理邹翔的违法行为得以曝光。

又有离任基金经理老鼠仓遭到曝光!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邹凡,邹翔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前诺安基金投资部执行总监兼基金经理邹翔的违法行为得以曝光。

“老鼠仓”操作细节曝光

根据判决书信息,2010年3月至2015年1月期间,邹翔利用管理操作“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职务便利,将该基金账户投资股票的品种、动向等未公开信息泄露给弟弟邹某,并指使邹某利用“邹某”和“田某”两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根据邹翔的供述,他和弟弟通过电话、微信、聚会等多种方式,就股票投资进行交流与推荐,并建议买入或卖出,买卖股票盈利后会分给邹某一部分。

算下来,两个账户的趋同交易金额高达4.17亿元,邹翔和邹凡二人非法获利共计约2355.04万元。

除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之外,检察机关还指控邹翔犯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在案件侦查阶段,为谋求在撤销案件或较轻处理,邹翔还行贿国家工作人员350万元。

最终,邹翔被判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行贿罪,两项罪名合计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445万元。邹凡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昔日“顶流”基金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老鼠仓”案件中提到的基金经理——邹翔,是国内第一代基金经理,曾在兴和基金、兴安基金、诺德基金、诺安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担任基金经理。

在其任职期间,曾是基金行业的明星人物,还和当年的“基金一哥”亚伟是同事,也是其所在多家基金公司的“台柱子”。

以诺德基金为例,2007年4月19日,诺德基金旗下第一只基金诺德价值优势成立,首募规模达到80亿份,而基金经理为邹翔,也是诺德基金的第一位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

在诺安基金,邹翔同样被捧为“台柱子”,于2010年10月接管“诺安先锋”,该基金曾是诺安基金旗下最大的主动权益基金。

此前其地位并不亚于如今诺安顶流蔡嵩松。2010年末,“诺安先锋”规模为189.72亿元,同年诺安基金总规模也不过470亿元,邹翔管理的诺安先锋混合一只基金就占诺安基金总规模的41%。

但邹翔管理过的四支基金的表现却很一般,只有1999年-2000年管理的“基金兴和”表现最好,任职回报33.98%;2000年-2001年管理的“基金兴安”任职回报为-9.10%。

上述“老鼠仓”案件的“诺安先锋”基金,是邹翔管理时间最长的一支,超过4年的时间,可邹翔的任职回报只有13.02%。

无论如何,作为多家基金公司昔日的“台柱子”,邹翔的职业生涯如此收场,不免令人唏嘘。

监管趋严 强调“零容忍”

实际上,通过“老鼠仓”获利的基金从业者并不在少数,邹翔并非个例。如前中邮基金邓立新、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大成基金原信息技术部总监蒋卫强等。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也依法严厉查处证券犯罪案件,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的信号。

早在2016年底时,证监会会同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防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对“老鼠仓”的打击也从未松懈。

去年8月,中基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这也是首部针对基金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指南。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升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捕鼠”成效明显,相关从业人员受到法律严惩,案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2015年至2019年6月,因触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正式起诉的人数达到128人。仅去年12月,相关部门就公告了多起相关处罚。

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还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发布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备受关注的康美药业案再次被点名。

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指出,通过发布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机构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业、履职,对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司法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张晓津也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与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密切协作,持续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