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10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招
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
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
截止收益分 供分配金额(单位:元)
配基准日的 本次分红比例 100%
相关指标 截 止 基 准 日 公 募
REITs 按 照本 次 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
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 份
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1、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3960 元人民币;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4 日
除息日 2023 年 4 月 6 日(场内) 2023 年 4 月 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4 月 10 日(场内) 2023 年 4 月 7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4 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
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
复牌。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基金业务指引第 3 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
让》,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一小
时,上午十点三十分起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5)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可包括合并净
利润和超出合并净利润的其他返还。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息税折旧及摊销前
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以下项目的调整:本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购
买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未来合理的
相关支出预留、期初现金余额等。
经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的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86,611,719.23 元,2022 年度累计拟分红金额为
元,截至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为 35,672,261.25 元,本次拟分红金额为 35,672,261.25 元,
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396 元人民币(小数点 4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
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
宜。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
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