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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以下机构签署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 2023 年 4 月 13 日起,以下机构将代
理本公司旗下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
码为:A:003102、C:003103、D:015736)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代销
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申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
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
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sfunds.com.cn)公示,
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一、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二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的 客 服 热 线 ( 400-888-2666 ) 或 网 站
(www.csfunds.com.cn)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三、 重要提示:
上发布的《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裕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产品资料概要。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
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
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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