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红利香港: 关于增加爱建证券为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7-22 09:17: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爱建证券为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新增爱建证券为广发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场内简称:红利香港;扩位简称:红利 ETF 港股;基金代码:520900;以
下简称“本基金”)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
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6021
  网址:www.ajzq.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